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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秋防免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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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秋防免疫方案

为做好我乡2009年秋季动物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切断疫病流行环节,确保2009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秋季动物免疫工作的通知》(景牧字[2009]3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09年秋季动物免疫技术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疫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村社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职责,建立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乡上成立相应的秋防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二、目标和任务

应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养殖户服务的精神,坚持对禽流感、口蹄疫、高治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四种一类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度免疫,免疫密度均达应免疫的100%,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应达70%以上。免疫户口册发放率达到100%。《云南省动物免疫档案》每村建立一个防疫示范社,畜牧兽医技术干部亲自免疫注射500头(只羽)以上。对狂犬病、鸡新城疫等其他疫病要结合实际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其中鸡新城疫应答90%),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具体任务祥见附件二、附件三)。

三、秋防工作的准备

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基础免疫工作的主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秋防工作领导小组,务必做好前期宣传、培训、计划、物资和争起政策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免疫工作取得顺利实施。

(一)广大动员,大力宣传

乡畜牧站要及时召开秋防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取农户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动物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重大动物免疫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开展培训,强化指导

针对今年免疫病种多、免疫任务重、免疫时间紧和免疫工作难度大的情况,在免疫工作实施前,乡畜牧站要组织开展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动物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免疫操作技能。乡畜牧兽医站成立免疫技术专家组,强化技术指导,解决免疫工作中的技术凝难。

(三)周密计划,保障供应

为确保免疫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做好动物免疫工作所需物资的组织准备工作。一是要按照农业部相关规定,今年猪瘟免疫应使用猪瘟脾淋组织苗。二是要组织订购防疫物资器材如免疫档案、消毒药、注射器、针头、典酒、药棉、消毒器、免疫耳标及免疫户口册等。三是要做好二维码耳标的佩戴和免疫户口册的规范填写工作。

(四)合理安排,确保进度

要按照全县的总体进度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乡计划时间表,制定秋防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确保9月20日前全面完成秋防免疫工作任务。

(五)争取政策,落实金费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云政发〔20*〕128号)都明确了重大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市以上财政负担,而疫苗运送、贮存和注射等其它费用,由当地财政和县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给予保证,确保免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乡畜牧兽医站进一步落实包干防疫责任制,将免疫工作的任务、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免疫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四、免疫工作的实施

全乡秋防工作,按照“统一疫苗使用、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抗体监测、统一进度报告”的“七统一”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统一疫苗使用

强制免疫用疫苗为省政府统一采购的疫苗,具体种类为: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牛羊口蹄疫o型-亚洲1型二价灭活疫苗、重组禽流感病毒(h5n1亚型re-5株)灭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病灭活疫苗、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脾淋源)鸡新城疫活疫苗(hbi株)。鸡新城疫中等毒力活疫苗(i系)和鸡新城疫活疫苗(hb1株),畜牧站要加强对强制免疫用疫苗的供应和使用监管,建立疫苗领用台账,明确责任到人,固定专人管理,认真填好《云南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领用发放记录》;村级兽医员在领用疫苗时,必须携带疫苗冷藏包。

(二)统一免疫进程

集中免疫从7月1日至8月30日结束,9月1日至9月10日完成免疫血清采样,9月11至9月20日进行秋防总结。

(三)统一免疫程序

坚持春、秋两防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免疫相结合。高致病性猪蓝病:商品仔猪实行3周龄首次免疫。在高致病性猪蓝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首免后一个月采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后备种公猪和母猪,3周龄首次免疫,首免后一个月用相同剂量加强免疫1次。投产母猪每次配种前接种一次;种公猪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高致病性猪蓝病免疫使用灭活苗,必须与其它疫苗注射间隔7-15天。

生猪口蹄疫、猪瘟:对所有应免存栏生猪进行一年两次猪口蹄疫o型-亚洲1型二价灭活疫苗、一年一次猪瘟脾淋源组织苗的免疫注射。

牛羊口蹄疫:对所有应免疫牛羊进行一年两次口蹄疫0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注射。

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1)对农村所有散养家禽(含鸡、鸭、鹅及其它易感禽类)普遍实施一年两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使用重组禽流感灭活苗。(2)对规模养殖场按已确定的免疫程序或抗体检测结果进行适时免疫。

(四)统一标识档案

统一以村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并对猪、牛、羊佩戴二维码标识。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乡畜牧兽医工作站建立保存;规模养殖场的免疫档案由养殖场和乡镇站建立和保存。猪、牛、羊都实行一畜一标。3周龄首免高致病性猪蓝病时填发免疫户口册、建立免疫档案,待完成猪瘟、猪口蹄疫免疫时再佩戴耳标,并在免疫户口册和免疫档案上追加猪瘟和口蹄疫记录。对已免疫的牛、羊和家禽建立免疫档案,填发免疫户口册。农村散养户的畜禽实行一村一档,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实行一场一档。

(五)统一操作规程

在秋防免疫工作前组织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操作培训,指导规范免疫技术操作。使用疫苗前,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做好相应记录,疫苗注射前必须进行自然升温加热,注射疫苗达到常温时方可使用,避免动物机体受到冷刺激产生应急反应。操作过程中,注意人畜安全,必须一畜一针,使用过的针头要及时清洗、消毒,随身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把动物免疫反应死亡率降到最低,严禁疫苗保存不当,减少免疫剂量或打假针等不良行为发生,规范操作,尽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村级兽医员在防疫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免疫注射(猪两侧可分别注射w和猪瘟疫苗,鸡免疫可分两侧注射禽流感和鸡新城疫疫苗),同时按要求造册、登记做好免疫档案,并对剩下的疫苗进行科学处理。

(六)统一抗体监测

各村在做好秋防动物免疫工作后,要掌握好产生免疫抗体的高峰期(动物免疫注射后21天),全乡统一在9月10日前按秋防任务采集完成血清样品,送至乡畜牧站。由畜牧站统一送县动物疫控中心化验室作抗体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考核。

(七)统一进度报告

各村必须按周报制度及时上报秋防免疫工作进度至乡畜牧站办公室,并在9月15日前上报各村秋防工作书面总结。

五、免疫工作的自查总结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在免疫过程中各村要认真总结,查找、发现、分析免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落实改进,确保免疫工作圆满完成。乡畜牧站将在免疫工作中或完成后进行检查秋防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免疫工作组织得力、实施进度快、效果好的村给予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对延误时机造成免疫不落实,导致疫病爆发的村,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