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建设局发展校舍安全管理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建设局发展校舍安全管理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建设局发展校舍安全管理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当地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开展抗震加固、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自2009年开始,3年内重点完成:1.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2.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市政府成立由建设规划局、教育局、气象局、消防等部门组成的鉴定组,负责对全市学校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排查鉴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2009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学校的排查工作(排查鉴定工作方案待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后再制定),其中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市政府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科学编制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嘉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期分批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严格执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相关的抗震设防要求。新建校舍选址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致灾区。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社会力量举办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按照“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市财政开设银行专户,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学校举办单位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制订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职责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各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本行政区域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制定危房排查办法,对本行政区域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

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财政部门:落实“资金安排和管理”中的相关职责,并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订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项目审批,指导编制工程规划。

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预算执行和工程结算。

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落实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辖区内中小学改造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负责落实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建设用地。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各施其职,按照本部门职能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各项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二)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度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项目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项目学校要把工程作为校务公开内容。监察、审计、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现象,努力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三)加强工程检查,落实工作考核。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校舍安全工程开展检查指导,通报有关情况。同时,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科学规范地对各镇、街道实施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校舍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