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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展绿色餐桌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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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展绿色餐桌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绿色餐桌工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现就20*年“绿色餐桌工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扩大全市绿色蔬菜、绿色肉品和绿色豆制品的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生产、销售、监测等体系建设,丰富市场供应,努力让市民充分享受到我市优质安全的绿色食品。

二、工作目标

1、扩大市级绿色蔬菜基地500亩,新增叶菜类和季节性蔬菜基地200亩;绿色蔬菜定点销售摊位覆盖到*、*、*、*、*等镇的重点农贸市场。

2、培育绿色生猪肉品品牌4个,每个品牌开设若干专卖店和定点销售摊位,覆盖梧桐、*、*、*等镇街道的重点农贸市场。

3、实行豆制品生产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豆制品及豆芽产品生产加工户,淘汰不具备满足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小企业小作坊,重点扶持建立2-3家规模化豆制品、豆芽菜生产企业,满足全市豆制品及豆芽产品市场供应。

4、建立一个农产品配送中心,基地绿色产品通过中心配送到全市定点销售摊位和定点单位,实现流通环节产品的可追溯和质量跟踪。

三、工作内容

1、“绿色蔬菜工程”。由市农经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经贸、卫生、工商、质监、供销总社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规划及管理;加强绿色无公害蔬菜、绿色生猪基地的生产技术指导;加强生猪防疫检疫及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绿色无公害蔬菜、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测工作。

2、“绿色肉品工程”。由市国企办牵头组织实施,市经贸、农经、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配合。主要职责是:抓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指导管理和调整优化工作;确定“绿色肉品工程”生猪养殖基地;加强对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和生猪肉品配送、销售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等。

3、“绿色豆制品工程”。由市质监局牵头,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年政府实事工程责任分解的通知》(桐政发〔20*〕34号)要求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绿色蔬菜基地建设

1、认真贯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要求,配备基地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设备,推进频振式杀虫灯及激素引诱剂的使用安装,减少基地治虫用药次数,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建设1个标准化样板蔬菜基地示范点,推动基地标准化建设。

2、改进完善基地设施,增加大棚种植500亩,提高亩产值和蔬菜质量。

3、引进淡季蔬菜新品种8个,按市场要求调整基地种植结构,确保市场供应。

4、加强蔬菜安全监督管理,继续抓好宣传、培训、检测等工作,确保全年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大检测力度

1、生产基地检测。“绿色餐桌工程”定点的生产基地,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及人员,或由当地镇街道农经中心负责,开展上市前绿色蔬菜的质量检测工作。基地生产的绿色蔬菜必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农贸市场销售。

2、市场举办者检测。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设立检测室,开展上市农产品的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蔬菜批发市场必须每天对进场蔬菜进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准许销售。农贸市场必须每天对上市蔬菜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销售。

3、管理部门监督检测。市农经、卫生、质监、工商、经贸、国企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监督和检疫检测力度,对检疫检测不合格的上市农产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三)健全市场准入

建立市场索票索证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于进入市场的产品,必须具有基地、批发市场和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有效凭证,货证齐全且相符才可进场交易。对不能证明其质量安全的产品,由市场实行强制抽检,检测检疫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场交易,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市场检测检疫连续三次不合格,经法定检测检疫部门确认后取消该经营者进场交易资格。

(四)完善产销对接

促进基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鼓励、引导新鲜无公害绿色蔬菜销售摊位通过农产品配送中心从生产基地进货,绿色肉品实行基地猪+品牌肉+专卖店(定点摊位)的经营模式,确保基地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同时,进一步提高基地产品向宾馆、饭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配送面和配送率。

(五)强化政策激励

建立“绿色餐桌工程”考核奖励机制,对完成指标、质量保证、信誉可靠,经考核合格的生产基地、市场经营者给予奖励。

(六)加强工作配合

“绿色餐桌工程”既是一项民心工程,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制定考核办法,注重监督检查;农经、国企和质监等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共同努力,保证“绿色餐桌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