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土局发展违法举报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土局发展违法举报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土局发展违法举报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通“12336”全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6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的通知》(云国土资电〔2009〕37号)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透明、高效的要求,促进群众参与管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努力实现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土资源管理迈向新台阶,进一步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副局长

成员:各科室(所)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处理违法举报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客观公正;密切协作,积极服务;行动迅速,处理及时。

四、举报重点

(一)耕地保护利用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征收、占用集体土地;

2.非法审批项目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3.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基本农田;

4.非法出让国有土地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用地用途,长期闲置浪费项目建设用地。

(二)地籍测绘规划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土地评估中的非法行为;

3.非法采集、加工地理信息数据,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

(三)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审批(初审)探矿权、采矿权;

2.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以探代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4.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业权抵押登记中弄虚作假的。

(四)地质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1.破坏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

2.矿山企业、工程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弄虚作假的。

(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违规行为

1.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乱执法、滥执法的。

五、举报方式

拨打“12336”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六、案件查处

1.“12336”专线电话,专项用于接听和受理公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业务。

2.法定工作日内,专人接听公众举报,认真做好举报记录,建立健全案件查处档案。

3.科室(所)必须密切配合,共同负责,认真承办或协办涉及本科室(所)业务范围内的举报案件。

七、举报管理与监督

1.政策法规科负责市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或交办转办,并指导检查县(区)“12336”举报工作,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2.完善服务,不定期公布举报案件受理、办理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