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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创建卫生城市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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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创建卫生城市监督方案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卫生监督在净化、美化、优化*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广大人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提高*的公共卫生水平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新修定的《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年*月份申报,*年上半年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调研、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及县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策略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工作中心,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坚持部门主管与部门协作相结合、统一规范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硬件达标与软件管理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依法监督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狠抓“三证”、“六小”单位专项整治、卫生设施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软件资料齐全等重点工作,既做到全面提高、整体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又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要求。通过创卫,最终全面提升县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确保相关工作顺利通过*年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二、目标及指标任务

总的目标:

*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年*—*月份卫生监督监测资料整理归档及卫生监督现场工作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年第*季度通过省级调研;进一步整顿、规范和提高,*年*月通过国家的暗访和调研;*年*月份卫生监督的总体水平及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一)共性指标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分别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持有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有率*%,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到*%。

(二)食品卫生指标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整洁,设置、布局合理,面积大小比例符合卫生要求,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清洗、消毒、保洁、冷藏等卫生设施齐全。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有关食品卫生专项或通用规范的要求生产食品,应有健全的操作规程,设有检验室。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健全进、销(用)、存台账,凡购进食品均应进行卫生质量的验收、把关;应当索证的购进食品,均必须索证;不得销售、使用过期食品;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经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出厂,有关检验资料齐全。

*、有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全县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

*、供水的自来水厂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源检验报告。

(四)公共场所卫生指标

*、旅馆、理发美容店、影剧院、歌舞厅、公共浴室、游泳池、车站、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指标应达到国家和本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年*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各级各部门都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形成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局面,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召开各类各项管辖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年*月至*月):全面整治,突出重点,迎接省级调研。

各创建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职责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制定创建达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各牵头部门组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拟定,并与卫生监督机构取得联系。

第三阶段(*年*月至*年*月):整改提高,迎接碉研

狠抓硬件设施的攻坚落实和管理到位,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管理措施、各项达标均要抢时间、抓进度,力争在*年*月底前完成,以优异的成绩和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的调研考核。

第四阶段(*年*月至*月):迎接检查阶段。创建办要完成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创建资料,组建陪检和接待专班等工作,抓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建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对我县创卫考核,力争一举实现创卫达标。

四、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

对辖区内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举办从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或上门宣传县委、县政府创建卫生城市的目的与意义,明确在创建中从业单位的责任、标准和要求,并与从业单位签订创建卫生城市卫生目标任务责任状。要求从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责任。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单、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卫生监督机构要在*月底前分别组织召开各类各项管辖单位的创卫动员、部署会议,加强提高全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业主的创卫认识,讲解创卫标准,下达创建任务,明确创建的时间步骤。

(二)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现创建目标,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公安局、政府办、文广新局、建委、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水务局、昌元、昌州办事处、疾控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卫生监督机构在此基础上成立创卫工作组,下设督查组、资料组、宣传组、卫生许可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组、市场工作组、部门协调组。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工作任务,有专人抓创建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达标任务,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部门在各个阶段工作中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并于*月中旬将本部门单项工作总结上报县卫生监督组创建办,建立健全软件管理资料。

(三)依法组织实施相关卫生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软件管理资料

卫生监督机构内部要在*年*月份前制订各个单项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规范,并要制订创卫计划及每月工作安排,拟出软件目标及具体操作表。建立卫生行政许可登记及一户一档,各类执法文书齐全,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卫生监测及抽样登记、报告资料齐全;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的动员与人员培训资料。

*.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有规范的进、销(用)、存台帐,有卫生质量验收把关记录,有完整的索证资料,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卫生监测、检测的资料,同时相关卫生指标合格率要达到标准要求。努力使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三证”率达到*%;硬性达标,环境整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清洗、消毒、保洁、冷藏等卫生设施。餐饮店的餐厅与厨房的面积比例应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消毒间、冷荤间、粗加工间、库房、卫生间及垃圾收集、存储设施等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荤应设有冷荤间。冷荤应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工作人员坚持二次更衣。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对餐饮单位进行卫生许可量化评分及经常性卫生监督评分,同时进行食品卫生信誉度评定;

*)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产品;

*)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全面实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公示制度,使用规范的公示栏,公示率*%;

*)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坚决取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

*)餐具消毒

(*)消毒设施完善

①热力消毒:须具有足够蒸汽或电子消毒柜;

②药物消毒:不少于三个水池,并标明用途;

③餐具保洁:足够的保洁设施,并标明用途;

(*)消毒登记:消毒设施完善率、消毒登记率达*%。

*.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自来水厂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二次供水设施应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设施

*)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清洗、消毒处理情况);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五病”调离率*%;

*)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监督、监测资料齐全。

*.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齐全;

*)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特别要重视消毒设施的配置及正常使用。做到用品、茶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

*)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应禁止吸烟,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到位。公共浴室及游泳场所应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游泳池应有查验游泳者健康证的制度,不得出租、出借泳装,游泳池应设有更衣、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沐浴室及厕所。

*)落实《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相应卫生标准要求,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

*)全面实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公示制度,使用规范的公示栏,公示率*%;

*)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方式与责任人。

(三)强化创建责任,严格奖惩。

各相关创建部门要通力配合协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创建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失误的创建责任部门,要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综合执法,突出重点,要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组织保障、部门配合

(一)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食品卫生工作规划,并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人事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对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的人事与经费保障。

(三)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取缔街头食品摊点及夜市露天排档,公安、工商、卫生、县食药监分局等部门配合参加,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取缔的同时,可以将街头饮食摊点集中放置,入室经营,统一管理,统一配置上、下水、设有防尘、防蝇和消毒设施。

(四)工商部门牵头并会同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专项整治小饮食、小副食店,对基本符合者限期改进、整顿提高,符合条件后,发放证照;对卫生条件较差,难以整改者,坚决予以取缔。

(五)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活动,为其提供执法活动的安全保障,对阻碍执法或抗法的极少数违法业主,要依法予以处理。

(六)县教育委员会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置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学校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及黑板、课桌椅;教委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在学校内全面贯彻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七)建设、规划部门向县卫生监督机构提供县辖区二次供水的名单,同时在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时邀请县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水质检测合格并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同时有关部门协调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要负责二次供水的设施的卫生管理负责清洗、消毒及安全防护。建委牵头并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专项整治建筑工地食堂,对基本符合卫生要求者限期改进、整顿提高,符合条件后,发放证照;对卫生条件较差,难以整改者,坚决予以取缔。

(八)环保局牵头会同水务局、卫生局及各镇街政府加大对自来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九)广电新局牵头并负责对小旅馆、小歌厅、网吧等行业进行监管,并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其专项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并推行许可联审制度,对不达标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

(十)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配合,并加大宣传力度,对那些积极支持创国卫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各种违法行为予以暴光。发动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创国卫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