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城建局发展社区矫正实施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城建局发展社区矫正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城建局发展社区矫正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努力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我镇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社区矫正试点指导思想及原则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为核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社会力量,借鉴和学习其他兄弟省(市)的成功做法,稳步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依法矫正的原则;探索创新的原则;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互动的原则。

三、社区矫正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要求,我镇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具有本镇的正式户口,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地区的下列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主刑已执行完毕,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在监外执行的。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非监禁刑,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部门职责

1、综治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对象的的衔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的决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5、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列支。

6、民政部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推荐就业。

8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五、方法步骤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时间为两个月(月日—月日)

(一)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

1、成立机构:(1)镇建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财政所、民政办、劳动社保所、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税务、教育的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镇班子成员为主任,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2)各工作片设立以工作片片长为站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片长,辖区分管民警为副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站。(3)各村(居)、单位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治调、政教、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2、落实人财物:镇设置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学习室。按照20:1比例配好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社工),*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工作片设置矫正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矫正对象1:1比例,少数对象2:1比例选拔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软硬件(配齐电脑、一体机、摄像设备、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按每名矫正对象1500元标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3、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宣传窗、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并参与矫正工作。

4、调查摸底:以各工作片为主对所辖社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矫正工作机构。

5、拟定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1)综治办、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2)*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3)集中举行矫正对象档案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如青少年、妇女)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实“5+1”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小组),即:综治室主任辖区民警、联村干部、村(居)单位一名监管责任人(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一名亲属组成。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和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月日至月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矫正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问题。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督管理(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既可集中,也可以社区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人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月日至月底)

1、总结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收集整理好资料,迎接县社区矫正机构检查验收,为全县面上铺开提供经验蓝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做好非禁刑罚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国家文明进步,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团体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强镇、工作片、村(居)单位三级矫正组织建设,特别是落实相应人员(包括镇、工作片专职人员,社区,*联络员,监管责任人即社会志愿者等),把与矫正人数相适应的社区矫正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镇、工作片两级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社区矫正正是严肃的国家刑罚执行活动,因此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要建立矫正适用范围、任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明确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接受县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接受县社区矫正机构和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镇综治考核内容,与个人奖金和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