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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信息公开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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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信息公开教育方案

为加强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高,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处、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督促、审核、检查和指导本局的信息梳理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同志具体负责上网等工作。监察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处、室、所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更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投诉电话:*)。

三、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能,工作制度、规则,便民服务承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及网上投诉信箱等内容。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机关依法行政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计划等内容。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名称及其应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

(五)其它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如机关内部建设、公务员考核等不便分类的各项工作信息。

四、公开程序及形式

(一)公开程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定”的原则。先由各科、处、室、所按要求提出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同意,再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1、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2、通过我局*网向社会公开;

3、通过简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它形式公开;

五、考核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处、室、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办公室、监察室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考核。凡属公开内容,责任科室没有按规定提供公开内容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公开内容发生变更后,未能在15个工作日提供变更内容的,每项扣0.5分;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不能按要求予以答复办理的,每项扣0.5分。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通知精神,对我局机关各科、处、室、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室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科、处、室、所主要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内容公开政府信息的;

(二)、对收到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不积极处理的;

(三)、未经保密审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

(四)、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五)、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七)、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八)、违反政府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