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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经过以“五查五看”为基本内容的自查自纠,以及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设专线、发问卷等多种方式,找出了干警个人和局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现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二次会议、市委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为动力,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为突破口,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二、整改目标
1、优化服务质量,实现政令畅通。通过整改,使政务值守更规范、应急机制更灵敏、工作作风更严谨、工作效率更提高、全局观念更增强,建立健全提高行政执行力的长效机制,达到优化服务质量和实现政令畅通的目标。
2、端正执法思想,坚持为民执法。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纠正行政执法观念上存在的执法就是用权、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创收”等错误认识。
3、转变执法作风,坚持亲民执法。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尊重行政相对人、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
4、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便民执法。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整改的措施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警素质。在机关广泛开展以“三严四勤”、“四型”、“五能”为主题的教育,即严肃作风、严明纪律、严谨细致,勤学、勤思、勤劳、勤俭,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部门、创新型单位、文明型系统,做到能登台演讲、能提笔写作、能独立办事、能自警自律、能工作创新。通过教育,解决机关岗位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增强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责任人: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元超,责任科室:政治部)
2、严肃工作纪律。不定期组织人员负责明查暗访,对上班迟到、早退、缺岗、上班玩游戏、聊天、炒股、抽非法“三烟”等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档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责任科室:监察室)
3、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建立和完善局机关行政管理、财务、采购、执法等制度,制定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依规章办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关效能长效管理机制。(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责任科室:办公室)
4、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抓好“阳光审批”、“阳光采购”和“阳光收费”,把各项工作纳入社会监督之下。通过政务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将经费使用、干部选配等重大事项及时予以公示。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各方面群众代表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责任人:)
5、认真做好议案、提案回复和信访接待工作。对各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办理,认真做好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相关单位和个人。
6、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奖惩兑现。要把工作效能列入目标责任制、公务员年度考核、任免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科学、操作性强的效能考评办法。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人:)
7、积极推进“大法治”体系建设,努力做好“法治荆州”的创建。要作好“法治荆州”、“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办)”的创建试点工作,实现组织机构的全覆盖;使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群众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实施,积极推行村(社区)选配法制副主任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法律六进”、“六无社区(组)”创建活动全部铺开;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普遍建立,活动经常;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评活动,学法合格证、合格单位制度普遍推行。(责任人:)
8、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增强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健全完善以党委、政府主导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司法所“大调解”工作平台,构筑电话咨询、报警系统、网上信息系统,建设人民调解庭,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确保“上得快”、“稳得住”、“调得好
9、大力开展“大法援”体系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普遍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维权站;工青妇残消、高校等社会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域外法律援助协作关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方面军有效配合并形成网络;法律援助阵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12348”语音自动化解答平台改造并升级,与法律援助中心有效衔接;各种台帐、图表、记录完善,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法援网上办事平台健全,申请、初审、受理、解答一体化。(责任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10、不断促进“大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在3年内,在市直建设1至2个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在县市区组建1至2个大所。服务领导机关的律师顾问、服务领导个人的公务律师、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律师顾问等体系健全并有效运作;乡镇(街办、农场)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公证体制改革完成,市、区公证机构整合到位,公证业务领域有效拓展。司法鉴定所机构布局调整完成,专业分工明确,通过司法部业务验证的机构逐年增加;司法鉴定的采信率提高、公信力增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培训制度建立,活动经常。
11、不断夯实“大基层”体系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真正得到落实。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工程全面完成,乡镇司法所整体面貌改观。司法所长全部落实乡镇党政副职待遇。社区矫正试点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有效开展,结对帮教、结对帮扶制度落实,成员单位帮扶措施有力;老党员、老干部结对帮扶对象、措施到位,社区志愿者队伍健全,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社区矫正对象改好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