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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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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8号)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区学校人才流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学校教师配置,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按编进人,科学设岗的原则。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根据学校岗位的实际需要科学设岗。

(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及竞聘条件,自主申报岗位参加竞聘,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公开聘用。

三、竞聘范围

县职中空缺岗位。

四、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张传启;副组长:杨福瑞;组员:。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定上报进人计划和相关措施;制定竞聘方案,明确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负责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协调整个竞聘工作,研究解决竞聘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成立评审专家组。为确保竞聘人员专业素质等得到客观、公正的评判,学校成立一支由教育教学资历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评审组由9人组成:张传启(校长)、杨福瑞(副校长)、职代会代表3人()、学科专业教师4人()。职责为:负责对竞聘人员专业综合测评和面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完成教师竞聘的各项评审任务。

(三)、成立监督机构。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专门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成员由县保密局(1人)、县监察局(1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竞聘过程中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原则;监督竞聘工作中专业综合测评、面试试题命题是否按相关保密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竞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上报审批是否符合组织程序等。

五、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以来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至少从教三年以上。

(四)竞聘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首席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期或学年末县同侧重,综合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5名,同时具有教学科研论文在洲际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五)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以上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

六、竞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到我校竞聘的教师,一律实行公开竞聘,竞聘时间为:每年8月。具体办如下:

(一)公布竞聘岗位名额,明确竞聘条件

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目前专业缺额情况,确定竞聘名额和条件,并进行公布。

(二)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公式的竞聘岗位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各级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每个岗位必须有2个人以上报名,方能进行竞聘。

(四)竞聘方式

竞聘工作在8月中旬进行,采用面试(说课、基本功展示、岗位陈述、回答问题)、专业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确定拟聘人员

1、对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个人专业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直到岗位聘满为止。

2、同一岗位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优先聘人教育教学资历深的教师。

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持相关文件到校办理聘用手续后,上岗履职。

七、聘期目标及管理

(一)被聘教师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

(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工作职务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愿继续留在本校工作的,可解除聘用合同离校。

(三)在聘期内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在学校还有空岗的情况下,可报名学校的其他岗位竞聘或到其它学校竞聘,如落聘和不愿重新竞聘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新竞聘到县职中的中、高级教师,学校根据当年的岗位指标情况确定续聘或低聘。

(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如实记录每个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以作为教师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

八、其它相关要求

(一)在近三年的教学中所教学科累计有2次到数或学生反映极差的教师不能参加原教学岗位竞聘,参加其它学科竞聘若落聘的,报送县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二)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或其它学校的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