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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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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司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司法)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求,编辑本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各级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学习。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保证3次,争取每季度1次。

(三)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级机关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学笔记不少于3千字。

(四)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五)注重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作用,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讲师团作用,不断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队伍的稳定。

(六)注重机关法制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文化的创新。

(七)组织开展与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八)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成绩在本单位公示。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九)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全市层层都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工程,各级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法律进机关”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年起,市直各局机关及直属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并按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行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法规)办负责,并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五)营造声势,扩大效果。要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集中时间,开展舆论宣传活动,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全市“法律进机关”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普法和依法治市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法治单位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和谐阜阳建设的步伐。

(六)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机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实施组织专项推进活动,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