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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转发<*市廉政文化建设“七创五有”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施纪发〔2009〕5号)和《中共*县纪委关于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施纪发[2009]7号)要求部署,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廉洁勤政好机关和创廉洁教育好学校,促进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发展廉政文化,促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营造廉洁勤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廉洁从教、依法治校,为全县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县教育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廉洁从教形象,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以创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廉洁教育好学校和创廉洁明理家庭为目标,为教育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三、工作内容
以廉政文化建设“七创五有”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打造“风清、气正、严谨、规范”的教育新行风。严格执行高中“三限”政策,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体罚学生、有偿家教行为,树立教育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努力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1.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要制定廉政教育计划,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系统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广大教职员工培训计划;完善党课教育制度,各党总支、学校要定期上党风廉政教育课。
2.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除集中学习外,要广泛采取讲座、自学、赴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要按不同对象、不同级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联系实际,深入进行“八荣八耻”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入解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使全县教师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3.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事实说明,家庭氛围在其成员是否遵守廉政纪律的问题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家庭贪则成员腐,家庭清则成员正。为了使系统人员家属支持廉洁从教工作,为教育工作人员创造一个和谐融洽、廉洁敬业的家庭氛围,将向家属代表“廉洁从审,家庭有责”座谈会,宣传家庭助廉先进典型和开展家庭助廉为主题的活动,全面展开“家庭助廉”教育交流活动,促使全系统人员和家庭融洽关系,心系亲人的嘱托,自觉做到维护廉洁奉公的教师良好形象。
(二)建立和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1.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廉政制度。“一岗双责”,就是要求系统人员在完成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首先,局长与各校(园)长、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状,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其次,实行“一人双档”制度。在设立人事档案的基础上,还为全体人员增设廉政档案,实行“一人双档”制度,加强对系统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第三,建立廉政督查机制。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调查组,到基层学校,了解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法检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第四,明确具体的违纪处罚措施,在廉政问题上设置“高压线”,对违反廉政纪律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资格,年末履职考核档次定为不合格。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约束领导干部的决策权。一是实行重大制度决策制。对与全局工作人员关系重大的重要制度,如考核与奖励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实行重大决策制。由局领导召开党组或办公会议,对制度草案进行讨论,最终定稿出台,并由办公室负责最后的文字修改及复核工作,确保制度的科学、有效和准确。二是实行校(园)长竞争上岗制度。对校(园)长提拔任用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的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实将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同志推举到校(园)长干部岗位,切实做到民主、公开、透明,使整个过程处于全县人民的充分监督之下,广泛调动广大系统人员的积极性,防止干部提任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的透明度,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暗箱操作。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一是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年教育局工作计划、招生工作、特岗教师招考、教师调动方案等,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局机关人员要挂牌上岗,并公示机关人员姓名、职位、职责,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创廉活动领导体制。教育局成立创廉活动领导小组,程大朝局长任组长,杨茂林书记任、赵勇和李云飞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学校的创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兴海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创廉活动会议,部署、总结依法治校工作,并对创廉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对创廉活动的检查监督。
(二)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完成反腐倡廉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很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出现问题或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校(园)长,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要经常总结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典型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
(四)加强创廉活动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机关网站等平台开展创廉活动宣传工作;加强创廉活动信息化建设,构建党风廉政教育资料信息平台,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条件;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积极宣传和推广创廉活动中的制度创新和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