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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卫生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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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卫生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9月14日召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再动员大会精神,把创卫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为原则,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全民发动,人人动手,扎实开展创卫集中整治,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力争年底前各项创卫工作任务基本达标,通过省爱卫会暗访调研。

三、时间安排

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22日)

调整充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交办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各部门、街道分别开展创建整改问题调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2日——10月31日)

着力解决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差,保洁力量薄弱,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闲置地带废弃垃圾多,临时市场卫生差,影响交通,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不高,业主卫生意识不强,缺少保洁人员激励机制,车站等窗口单位卫生有待进一步提高,“五小”行业散小乱,城市牛皮癣有增无减。

(三)检查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市爱卫会进行调研指导,根据调研意见,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迎接省和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检查。

四、主要内容

主要进行12个方面集中整治。

(一)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环卫处)、*工商分局、*执法分局

工作要求: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整治。组织制度健全,有专职保洁人员;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做到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积存垃圾,无露天粪坑,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规范管理各类废品收购站。取缔不合格经营点,规范城乡结合部临时集贸摊点。道路平整,无沉陷;路灯覆盖率要达到100%;排水畅通,道路无积水,窨井盖完好率达到100%。坚持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市政基础设施完好,花草、树木修剪及时,整齐美观。(任务详见表一、二、五)

(二)建筑工地和闲置地块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新城区

配合单位:区卫生局、*执法分局、*环保分局

工作要求:文明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临街工程外墙墙面必须写文明标语;围墙外做到无建筑垃圾,不堆放建筑材料;进出路口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要冲洗;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闲置地块无垃圾,对已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建筑工地食堂整洁、卫生。(任务详见表四、九)

(三)街景市容整治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区城建局

工作要求:要达到“净、绿、亮、美、畅、新”的标准。道路整洁,路面平整;市容设施完善,无破损、残缺,清洁卫生;大街小巷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沿街无残墙断壁、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挂衣物、无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广告、门牌、匾额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任务详见表七)

(四)城市“牛皮癣”清理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工作要求:大街小巷、公共设施无乱贴、乱画。

主要干道由执法分局负责,小街小巷由街道社区负责。

(五)铁路、公路、河流沿线整治

责任单位:上海铁路局*车务段、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新城区、*街道、*街道

工作要求:清理沿线垃圾、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沿线无倾倒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水面漂浮物。(任务见表八)

(六)汽车东站、公交东站、火车南站等窗口单位及周边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汽车东站、公交东站、火车南站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区城建局、区卫生局、*新城区、*街道

工作要求:有卫生制度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配备垃圾车、果皮箱,洗手、通风设施完备;空气质量良好,设有吸烟室和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和烟草标志;食品、饮水卫生达标;环境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多种形式宣传栏;取缔无证摊贩,无违规停车、非法阻客现象。

(七)交通停车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交通局、*街道、*街道

工作要求: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语言标识;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道路畅通;大街小巷无乱停车现象,停车秩序良好。(任务见表十)

(八)市区沿街洗车、修车店(场)环境卫生整改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工作要求:清理占道经营,保持人行道畅通;清除油污,保持路面清洁;取缔无证经营。(区交通局负责与市交通局联系)

(九)“五小”行业整治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

工作要求: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熟悉岗位卫生操作技术,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好;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布局合理,各功能间齐全,卫生设施完善,店内外环境整洁;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保洁储存;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盐、酒、醋等调味品;“四害”防灭制度健全,“四害”密度达标。(任务见表六)

(十)企事业单位垃圾委托外运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环卫处)

配合单位:*执法分局、*街道、*街道、*新城区

工作要求: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社区内部有专职保洁人员,所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垃圾必须委托外运,不得随便乱倒。

(十一)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马路市场整治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执法分局

配合单位:*街道、*街道、*新城区、*环保分局、区卫生局

工作要求:集贸市场与废品收购站点整治由工商分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由执法分局负责。市场内摊位布局符合消防、食品、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有序、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蔬菜摊点必须配备垃圾筒,无乱停车现象,划出专用停车区位;市场卫生整洁,建立保洁制度及奖惩考核措施,配备保洁人员,配置保洁用品;市场内地面硬化平整,给、排水设施完善;“四害”防灭制度健全,密度达标。对马路市场应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予以规范。对废品收购站点要加强管理,要求城区一环线以外1000米范围内无废品收购站点(任务见表三)。

(十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营造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街道、*街道

配合单位:区教文体局、*执法分局

工作要求:要积极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氛围,在主要道路、广场、车站设置创卫宣传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栏。

五、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整个活动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城管办负责协调督查,各牵头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落实人员和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开展全民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明确创卫内容和目标要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新闻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卫动态。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墙报、宣传窗、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和普及卫生知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联动机制。为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完善机关部门与街道社区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创建力量;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合力。

(四)建立监督机制。活动全面开展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城管办要重点抓好督促落实工作。一是自查。各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自查,向区城管办报告进展情况;区城管办要经常组织检查,将检查情况不定期向区创卫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通报。二是媒体督查。*新闻要跟踪报道,组建新闻流动小分队随机检查,随机拍摄,有选择向社会公布,限期整改。三是法律民主监督。区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创卫视察。四是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卫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评价。

(五)建立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把本次创建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被国家爱卫会暗访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城管办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通报未有效整改的,每次扣3分;被群众举报核实者、被新闻媒体曝光者每次扣1分,曝光后未有效整改的,每次扣2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由区城管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提供给区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