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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年完成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统计,我市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滑坡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共24处(包括潜在滑坡5处),占58.54%;其次是崩塌,共13处(包括潜在崩塌2处),占31.7%;泥石流4处(包括潜在泥石流2处),占9.76%。
我市地质灾害点大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2002年共发现灾害点26处(其中6月份18处),占全市灾害点总数的63.41%。我市地质灾害点具条带状分布特征,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镇、*街道、*镇、*镇、*乡、*镇,共有灾害点32处,占总数的78.05%。尤以*镇和*乡最为发育。总体沿北部边界,由南东向转北东向展布。
东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乡—*镇*—*—*一带,呈北东向展布,共有7个灾害点,占17.07%。
20*年我市增加灾害点1个,诸葛镇周村采空区地面塌陷,受威胁农户19户78人,威胁资产95万元,危害程度属较大级,目前稳定性差。20*年3月18日,诸葛镇长乐村垷山发现滑坡长150米、宽度60厘米、滑动台阶高差40厘米、滑坡体积达80万立方米的地质灾害隐患一处。
二、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对我市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3~5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强对流和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属降水集中期;6~8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有降水集中期,9月份比常年略偏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有降雨量多、台风频繁的特点。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松散的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大都未采取护坡和排水措施)以及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道路(挖方路基段大都未采取护坡措施)是滑坡易发区;公路边坡、露天采场等处易引发岩质崩滑;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水可能诱发泥石流的发生。
三、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镇*潜在崩塌、*桥村*潜在滑坡、*街道*潜在滑坡、*镇*滑坡、*乡*、*村潜在泥石流、*乡*—*等7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今年的防治重点。
另外,要以人为本,对危害程度虽然为一般级(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受威胁资产小于100万),但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在汛期雨季期间,落实监测人和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人员受到威胁的,参照重点隐患点的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加强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区群众的抗灾救灾意识。
(二)全面贯彻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乡、街道及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对上述重点隐患点制定具体的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报市府办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镇乡、街道要加快受灾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已落实建房用地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汛期前搬入新居;尚未落实搬迁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尽快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解决*村的搬迁用地,以便尽早对*乡山口村潜在泥石流进行搬迁避让和全面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加大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各有关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其余地质灾害点,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也要注意监测,落实监测责任人,及时收集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与气象局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点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八)汛期值班联系。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