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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省”和建设教育强省战略,加快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遵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省教育强市创建活动。为确保这项活动扎实、高效、有序地开展,制订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教育强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突出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通过开展创建教育强市活动,加快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创建省教育强市奋斗目标
全面优质普及十五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8%,小学、初中普及率和巩固率保持在100%和99%以上;初中升高中比例达到95%以上。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比例保持在1:1。教育设施、设备、师资等教育资源能够比较好地满足素质教育的需求。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强镇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于*省中等水平。2009年争取通过省教育强市验收。
具体目标如下: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确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用素质教育的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较高水平。
2.完成布局调整规划。小学和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调整为65所和25所,再创建一批省标准化学校。
3.优化教育教学资源。力争全市所有镇乡、街道都成为*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再创一批达到省等级重点高中和省市示范性学校标准的优质学校。
4.大力发展职成幼教。扩大职业类高中办学规模,增加招生人数,提高办学质量。镇乡、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基本达到省一级标准,中心幼儿园基本达到《*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要求》的标准。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名师、名校(园)长,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全市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和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均达到80%以上,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办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学校的校舍、专用多功能教室(含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基地)、体育场地、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校园网、多媒体、计算机和图书等,力争达到省定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三、创建教育强市行动措施
1.加强创强工作领导,健全监督检查体系
(1)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纳入城区市政建设和乡镇建设规划。
(2)建立由市主要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创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创强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指挥创强工作,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创强领导小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创建省教育强市第一责任人,市教体局和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及镇乡、街道要制定创强工作计划,确保创强工作按计划有序顺利实施。
(3)建立创强督查体系,由市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强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创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创强工作进度,总结创强工作经验,对创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镇乡、街道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创强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的组织处理。
(4)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设在市教体局),在市创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创强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确保创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积极筹措教育资金,依法保证教育投入
(1)继续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依法确保教育投入的“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即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建立政府依法确保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办法,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继续减免教育基建收费,认真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和新“四项工程”建设的配套费用。
(3)公办学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仍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预算内资金安排做到逐年有所增长。
(4)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09年,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添置、校园环境改造、教师素质提升、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重点投入。
3.加快学校建设进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加快实施《*市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及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建和扩建一批学校,提高全市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基本完成布局调整规划。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再创建一批省标准化学校,力争有更多的初中和小学达到要求。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专用多功能教室和体育场地的建设,增加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图书、计算机和多媒体的数量,力争达到或接近省定标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强化“四化”工程建设,即硬化、绿化、美化和洁化,使每一所学校都能做到校园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景点亮丽,花香浓郁,环境优雅,成为美丽的花园、学习的乐园和学生的家园。办好现有的省等级重点高中和省市示范学校,再创建一批优质学校,形成一个体现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最高水平的示范群体。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建设好市职业中专,力争2009年达到省一级重点职业高中的办学标准,同时使其它职业类中等专业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和壮大。加强成人教育工作,镇乡、街道要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落实办学场地,优选成教干部,强化师资队伍,增加培训人数,提高培训质量,镇乡、街道成技校基本达到省一级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规划和管理,镇乡、街道要按《*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要求》办好中心幼儿园,并通过中心幼儿园加强对辖区内其它幼儿园的指导,在此基础上,鼓励一批中心幼儿园争创省一、二级幼儿园。巩固教育强镇创建成果,15个省教育强镇(乡、街道)要确保各项指标有所提高,柏社乡力争达到*省教育强乡评估标准。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师资素质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教育系统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竞聘制和教师聘任制。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和管理办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名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加强师训基地建设,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高学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6.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努力推进素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实行规范办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开展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三风”建设,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青少年学生德育基地、实践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社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
7.健全舆论导向机制,形成重教良好氛围
构建创建教育强市的舆论宣传机制,形成创强宣传网络。市委宣传部、教体局、报社、电台、电视台等部门,要将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宣传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强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广泛宣传教育发展成就,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创强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及时报道创强工作进度。通过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强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创强建档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的要求,制订建档制度和档案目录,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强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创强申报和评估的准备工作。在省教育强市评估前,编辑出版《*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手册》、《*市教育成果宣传画册》,拍摄制作《*市教育发展专题片》,准备好所有的评估材料。
五、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步骤
创建省教育强市采取“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整个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强市创建办公室,组成各有关工作小组,落实创强工作职责。
2.召开全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动员大会,落实教育创强任务。
3.镇乡、街道分别召开动员会,部署本单位的创强工作。
第二阶段(2009年4月1日至8月31日)自查整改阶段。
1.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照《*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和本辖区教育发展状况,逐项进行自查整改。
2.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设施设备完善、薄弱学校改造、优质学校建设以及创强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3.教育强市创建办公室组织开展创强建档工作业务培训。
4.组织第一次督查,主要督查创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
5.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宣传我市教育创强工作。
6.邀请金华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专家对我市创强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自查验收阶段。
1.组织第二次督查,主要对创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2.在市验收之后,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积极整改。
3.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申报主体材料送市委、市政府审查,完成各项创强评估备查材料。
4.市政府向省政府递交创建*省教育强市申报报告。
第四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评估工作结束)迎接验收阶段。
1.组织第三次督查,主要督查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完全到位。
2.接受金华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对我市申报省教育强市报告的审查。
3.所有创强材料最后审定包装。
4.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进行迎检培训,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5.迎接省评估组对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的正式评估。
第五阶段(评估工作结束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根据省教育强市验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我市教育工作整改计划,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巩固创强工作成果。
创建教育强市、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是本届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全市干部和群众的共同使命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和单位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真抓实干,为创建省教育强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