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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基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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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基层建设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各行政村:

为了在全街道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根据兰基廉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着力培育一批党员干部勤政廉洁,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民主建设切实加强、群众利益有效维护、事务管理全面规范、廉政制度有效落实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通过典型引领,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我街道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创建活动的对象

创建示范村的对象:全街道各行政村。

三、创建活动的时间步骤

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从20*年7月16日开始至9月底申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动员部署阶段(7月16日至25日),重点做好动员,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营造氛围,主要工作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议。将实施方案创建示范村的条件进行公布。

第二阶段:对照条件、开展创建(7月25日至9月15日),重点是做好当前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准备好自评材料,主要以工作片为单位,抓好二至三个示范村,召开村级有关会议。

第三阶段:申报、总结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重点做好申报表填写,并做好总结,主要是村将创建材料报送到街道,街道进行初评筛选,提出上报给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名单,并确定今后创建目标。

四、创建示范村的条件

兰溪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村级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等的成员依法按民主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健全。村党组织在村自治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纪律。村干部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群众中威信高。党员干部无违反计划生育、违章建房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二)农村经济活跃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谐。村级经济持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级公共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较好,村内公益事业发展良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村容整洁、村风文明、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符合创建平安村、民主法治村要求。调处群众纠纷及时有效,治安秩序稳定良好,村民有较强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无重大的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

(三)村务管理公开真实,民主规范,民主建设切实加强。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必须做到“三个到位”。有完善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落实,达到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尤其是村级财务管理必须达到省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民主决策表决记录和村级档案,台帐齐全规范,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渠道畅通有效,并能及时予以处理和答复,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监督体系完备,民主监督扎实有效。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明显。采取召开村民会议、述职述廉、政绩公示、民主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村民对村干部廉洁满意率不低于90%。重点突出村级财务监督,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级零招待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委托制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效实施,成效明显。

(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健全落实,作用明显。村两委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廉洁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氛围浓厚,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村干部自觉接受街道纪检组织的监督,严格执行村级班子成员与村党员干部的“谈心、廉政谈话”制度,村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村干部履职廉政双诺双述制度和群众、党员、组织“三评”制度。

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

1、村级组织的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村民中的党员因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3、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测评中,信任票低于60%的;

4、在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成绩在平均分以下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汤浩江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方志春、方有良、应炳军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有严永林、邵明升、杨云友、章胜平、郑飞、胡巧凤、郑桂英、李卫星、陈荣辉、王振威、童万民、卢建军、周菊花、蓝开富、施益飞、舒俊;加强对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领导,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注重紧贴实际,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创造性地贯彻好创建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既要有即期目标,又要有中长期计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指导引导,严格把关,又要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及时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创建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