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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行政村、渔业大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兰溪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办法》和《兰溪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农产品源头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强化村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街道食品安全水平,为构建绿色、和谐、活力的*作出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1、成立*街道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江勇钧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邵卫荣、经济发展办主任童海林任副组长,赵森富、鲍建成、钱江闽、冯吉云、方元二、陈晓玲、潘通生、吴增良、杨友生、卢跃文、洪兴荣、周根明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童海林兼办公室主任,陈晓玲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召开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授课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覆盖面达100%。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窗,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各村要悬挂永久性宣传横幅标语,并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黑板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抓好整治,加强监督
1、积极为广大农户提供农技指导和技术服务。包括抗病种的引进、推广,无公害栽培技术的推广服务。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
2、配合工商、农业执法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本街道辖区内农资销售网的监督检查,杜绝使用和销售“二高”农药、非饲料添加剂。要求全街道所有农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二帐二票,一卡一书”,即进货台帐、销货台帐、进货票据、销货票据、农资商品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假冒伪劣投放品损农事件或因合作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畜禽的免疫工作。规划饲养场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散养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由街道畜医员负责对全街道的畜禽进行一年二次的免疫。实行养殖户主和畜牧兽医员共同签名制度。
(四)做好食品生产小企业和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
协助市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和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取缔无证无照生产企业。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五)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1、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布及时、规范。协助工商部门做好辖区菜市场及蔬菜基地的蔬菜、农产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公示栏予以公示,做到检测有记录。对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农户不予上市。重点整治食品质量合格率80%以上,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到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
2、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基本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和学校的食品商店要建成连锁超市便利店或放心店,连锁配送率和食品品种配送率80%以上。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建设延伸工程,将超市、放心店开进村、社区、厂矿单位等领域。着手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六)加大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
1、配合卫生部门对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并对农村学校、厂矿、企事业餐饮业厨师开展食品安全和烹饪培训,制定家宴管理具体措施。做好农村厨师登记工作,掌握各村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到现场指导,指导率达到100%。
2、农家乐的监管。统一经营标语:对农家乐饭店统一标识,设计制作具有地方特色和个性化的农家乐标识:配合市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街道辖区内的农家乐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统一食品自检;农家乐各经营户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和检测试剂,对所购食品在加工前或上餐桌前进行农残自检;统一卫生标准;制定实施农家乐餐饮卫生基本条件和标准,并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统一台帐管理;要求农家乐各经营户对购进食品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台帐,进行详细登记,实现来源的可追溯。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镇学校周围商店、饮食摊点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坚决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4、学校食堂管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制度,确保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应达100%;对所购食品进行自检,切实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七)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1、建立农产品源头管理各项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对农产品检测工作,建立检测制度。街道与规模饲养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责任书和禁用瘦肉精告知承诺书。
2、建立食品加工厂食品质量检测。配合市质监局做好食品质量巡查登记工作,保证出厂食品质量合格。
3、街道与合法食品生产企业、村(经济合作社)签订食品生产安全责任书。
4、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村(经济合作社)、社区的书记及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5、各村(经济合作社)、社区确定一名村干部担任公共安全员,街道对他们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培训,建立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