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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创业型城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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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创业型城市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决策,切实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战略,按照"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和"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导向、强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坚持转型升级和扶持创业相结合,全面开展*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广大劳动者充分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目标

实施"3551"创业工程,整合3500万元创业基金,通过两年的创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培育五个一批,即:10个创业型社区(村)、12个创业先锋、12个创业品牌、25个创业阵地、40个创业项目,达到城市创业环境佳、市民创业意识浓、人员创业能力强、创业经济增幅高、创业带动就业大的创建效果。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新增就业人数1.3万人;组织创业培训1800人,扶持1100人劳动者实现创业,直接带动就业人数6000人;失业人员创业项目1年以上存活率达80%,3年以上存活率达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就业充分、民主根本改善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2009年下半年,根据金华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市、镇乡(街道)两级创建组织,明确创建职责、落实创建责任;分解目标任务;下发《创业型社区(村)评审办法》;拟定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工作。

(二)2009年第四季度,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筹集创业基金,征集创业项目,筹建创业阵地,全面启动创业型社区(村)创建活动;建立相关创业型城市统计指标和统计制度,形成审验评估体系。

(三)2010年三季度前,着力深化创建工作。审验并命名表彰首批创业型社区(村),评选表彰首批创业阵地、创业品牌、创业项目、创业先锋。

(四)2010年四季度,在各镇乡、街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全面评审;上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审验;召开表彰大会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市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劳社保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完善创业政策。按照促进全员创业的总体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面向所有劳动者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农村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其他困难群体创业扶持政策等。

2.设立专项基金。全市整合建立不少于3500万元的创业基金,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结合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对带动就业贡献率高的劳动密集型和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来料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信息服务型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3.强化政策落实。采取送政策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落实好市场准入、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场地落实、见习补贴、创业孵化、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切实发挥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效能。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培训投入,将创业培训经费纳入农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归口管理的培训资金支出项目。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创业培训中的作用,鼓励开设有关专业开展创业培训。

2.扩大培训范围。将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失地农民、残疾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

3.推进创业实训。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11个,按照"自愿定向、政府资助、促进创业"的原则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6-12个月的见习,政府给予不低于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助。

4.提高培训质量。统一培训一批创业培训师资,发给师资证书、凭证上岗。统一编印《创办你的企业》、《办好你的企业》二套教材、统一设置培训课时,并将创业培训资金拨付与培训后创业率挂钩,切实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创业能力。同时,对已从事个体经营的业主开展"办好你的企业"再培训,提高企业存活率。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建立*市创业服务中心、镇乡(街道)创业服务站、村(社区)创业服务室。整合行政服务窗口,为创业者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非禁即入,限时办结。成立专家指导队伍,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培育25个创业阵地,其中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11个、科技园孵化点8个、创业园区6个、创业市场5个,切实解决创业经营场地。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对一"创业重点服务,提高特殊群体创业成功率。

2.完善创业信息网络。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将创业项目纳入信息体系,实现市、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信息共享。征集、筛选40个创业项目,建立*市创业项目库,召开各类创业项目推介会,举办送项目到社区(村)活动。

3.健全创业工作台帐。依托各级创业服务平台开展一次全面的劳动力创业基本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劳动者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帮扶需求等。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开通创业服务快车和创业咨询热线电话,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重点援助。

4.开展系列活动,助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创业基地促大学生创业、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创业、培育经纪人促进来料加工发展、1+1青年创业、巾帼创业十百千、百名女大学生创业、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一村一品创业计划等系列推进创业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1.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将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服务作为基层文明站所评选和涉企部门、科级岗位考核评定的主要内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每年分解下达给各镇乡、街道和市府相关部门,建立市、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评估考核,通报各镇乡、街道、社区(村)创建进度等情况,并适时通过媒体公布,确保各项扶持创业政策落到实处。

2.在试点基础上,设置创业型城市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创业带动就业等相关统计指标,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

3.按照金华市创业型社区(村)审验标准,以年度为单位对社区(村)进行动态考核验收,合格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全市培育10个创业型社区(村)。同时,每年开展创业品牌和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

(六)营造创业氛围

确定每年的4月为宣传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经验,深入宣传创业型社区(村)、创业先锋、创业品牌、创业阵地、创业项目,形成全社会重视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