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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1、要做好全区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工商分局为牵头单位,认真组织力量,摸清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对商业秘密认识水平的高低作区别处理。2、提高执法水平。针对商业秘密案件涉及化工、生物技术、电子芯片、软件源代码等新型科技的特征,充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执法人员队伍,完善设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政府在高科技环境下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能力,提升监管效能。3、要继续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要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切实做到有投诉必有结果、有案必查,严厉打击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加强自身商业秘密保护能力。1、积极引导企业确立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分析商业秘密现状、合理界定商业秘密范围、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健全的制度保护商业秘密。2、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区人劳社保局等相关单位要集中律师界、企业界的有关专家,优化资源,分类实施,针对不同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一批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业务精专的管理人员。3、开展一系列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活动。由*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以理论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企业事后救济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并且迅速出击,弥补漏洞,减少损失。
(三)深入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1、广泛利用各种工作平台、渠道以及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相关新闻媒体要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广泛深入地开展商业秘密知识宣传,普及商业秘密知识,切实提高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2、主动上门服务宣传。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宣传重点,拓展宣传方式,主动上门送宣传政策,帮助企业增强防护意识,提高保护水平,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
(四)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提升保护商业秘密工作水平。建立相关部门、机构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共享优势、相互配合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以*工商分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加强沟通、联系和合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宣传动员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协作责任制度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履职,形成执法合力。
二、目标要求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集结各职能部门、企业力量,发挥社会、媒体影响力,重在保护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不断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企业无形资产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严格执法与制度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强化部门行政职能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我区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较好地保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发案率显著降低,为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步骤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工商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商业秘密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工商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部署和制订下发实施方案,负责召开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汇总和总结全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全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区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的底数和基本状况,分类登记建档,探究原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开展此次行动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初步实施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选择一批大型实力企业和主动向职能部门投诉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企业重点开展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一套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商业秘密培训,提升企业全员护密维权意识。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专项整治,扭转我区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局面。到2010年10月,确保首批试点企业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建立规范、有效的保密措施。
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活动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和提高,通过开展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重抓好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运行效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到2011年6月,确保我区大型企业、重点企业经营者、干部职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保密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设立保密办公室,配备专业专职的保密干部,企业商业秘密培训工作常态化,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11年6月后)
发挥好平台纽带作用,通过帮助企业成立行业保密促进会等,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效,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业秘密保护各项措施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企业商业秘密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认真抓实抓好,为企业服务。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互通、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工商分局作为本次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加大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掌握全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发展动态;*公安分局要严厉侦办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区人劳社保局要做好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指导工作,要为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工作提供便利;区经贸局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区科技局要为企业商业秘密认定有关工作做好服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商业秘密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密意识;各乡镇、街道要紧密配合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协助配合做好该项工作,加强协调联络和信息沟通。
(三)突出重点,长抓不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办案制度,做到对违法行为揭露适时有度,维护企业商业秘密;要不断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手段,全面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发展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各有关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及时研究商业秘密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构筑成服务企业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