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劳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劳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劳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年9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年9月一10月)

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区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区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等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区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10月一2009年4月)

区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具体核销办法由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另行制定),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特殊问题,可上报区级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区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月一8月)

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整改是否彻底,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9月一11月)

区级领导小组对我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于2009年9月20日前报送市级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全区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机构要按区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区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区级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目标、分工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同时各地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年10月20日前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情况的上报。区级领导小组每月要向市级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等,并自觉接受市级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意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