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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液化气供应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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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液化气供应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摸底建档和执行行业规范(标准)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完善行业规划为抓手,切实解决我区当前小液化气供应站点未经许可、随意设置的市场秩序混乱问题;切实解决站点设施、防火间距不符规范要求,违规倒灌倒卖,违规充装,违规使用超期报废钢瓶的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的服务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组织和协调我区小液化气供应站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建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兼)、*(兼),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重点内容

(1)未取得《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

(2)供应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状况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抢险消防设备不完备,消防抢险器材不能熟练使用的;

(4)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超期检验期限、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他危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

(5)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擅自上岗的。

四、职责分工

区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查处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行为;

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供应市场超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钢瓶的查处工作;

区*、消防等部门负责消防工作;

区物价部门负责供应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7月初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完成发证及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底前)

1、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将未取得许可证的供应站点列为清理整顿的重点对象。

2、动员各燃气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此次小液化气供应站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燃气企业针对经营许可文件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认真整改问题。

(二)联合执法集中清理整顿阶段(09年1月-12月)

由区建设部门联合工商、质监、*、消防、物价等部门组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开展地毯式排查和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对有关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三)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阶段(2010年)

由区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开展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以巩固和不断深化。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造大声势,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开设举报电话,制定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要认真组织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内供应站点和社会经营户的详细情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

三是建设、质监、*消防、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拉网式清查整顿,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坚决取缔不符合布局规划、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和证照不全、无证无照的站点,做到取缔一批,归并一批,扶持一批,务求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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