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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完善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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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完善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一、活动目标和任务

(一)推行应用农产品产地编码。在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地培训、产地调查、产地发卡和承诺书签订工作,发挥产地编码查询信息系统的产业查询、数据统计和质量追溯功能;在全区选择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配送企业使用产地编码系统,对生产的产品实行明码标签,进一步探索产地编码发挥作用的途径,扩大产地编码使用的覆盖面。

(二)巩固和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强化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在主导产业、市级以上品牌产品、取得认证的产品和基地,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行农业生产档案制度,扩大模式图的应用范围,确保全区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全区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5个,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2个。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和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区级农畜产品质检站的建设,抓紧配备仪器设备,充实有关人员,提高检测水平;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区质监分局和区农业局要尽快建立源头农产品检测机构,落实人员,及早开展工作。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流通市场建立快速检测点,开展质量自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区本级今年将根据生产季节的不同,对全区主导农产品进行若干次不定期质量安全抽检。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和畜产品的检验检疫,确保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和病害肉进入市场;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要求,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开展对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等。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开展大规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规销售使用“两高”农药行为,形成整治声势;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完善市场准入、质量安全承诺、销售登记、举报奖励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创办无公害农药专柜,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举办放心农资进农家活动,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全省食品安全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乡镇(街道)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延伸到村和产业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管体系;分层次分期次举办监管员培训班,提高这支队伍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作用。

(六)开展产销合作试点。结合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推行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和亮牌销售,今年重点在台州市农贸批发市场和西部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开展试点,加快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建设,健全产销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使消费者能买到真正安全的农产品,使生产者生产的安全农产品能真正实现优质优价。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起至20*年2月底前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年4月-20*年6月)。区里成立由农业局、工商分局、发展和改革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试点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落实;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11月)。搞清生产基地底子,落实经销企业(户)与基地订立产销协议,以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配备检测设备,加强质量自检;做好产地编码应用工作,实行亮卡销售,落实责任追溯。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20*年2月)。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产销合作规范化制度,进一步扩大产销合作领域和范围。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开展十万农民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安全农产品生产知识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宣传培训形式丰富多样,继续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为主题,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开展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亮牌(卡)销售试点,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从今年4月20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到20*年2月结束。

(一)思想发动。“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以宣传月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营造氛围,发挥全社会力量来推进工作。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的成功做法。各地要克服因年年搞而存在的消极应付思想,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责起本行政区域内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真抓实干,防止流于形式。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认真承担起责任人的职责,牵好头,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实行专项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区级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广播、电视、报纸的专题宣传,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和送安全农产品知识下乡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重点抓好技术培训和在街头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村、农贸市场要张贴宣传标语,营造发展安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此外,要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载体,宣传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创新工作。在宣传月活动中,各地既要落实好全区性的活动计划,又要创造性地开展本地区的活动项目,努力使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内容新、影响大,富有实效。在推进农产品产销合作的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首先,区乡两级财政要增加投入,积极筹措落实购置检测仪器和监督抽查的经费,对经销企业(户)添置检测设备、摊位租用和投保产品责任险等予以补助,提高经销企业(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促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其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农业部门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基地建设,在经销企业(户)与基地之间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确保直销配送在量和质上有强大的基地支撑。供销、粮食部门要结合“菜蓝子放心工程”的实施,加强“放心菜”基地建设,支持经销企业(户)建立农产品储藏、保鲜、分选、包装等流通设施,增强运销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工商等部门要结合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积极帮助协调市场主体和摊位等各方关系,落实试点,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对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通过“疏”、“堵”结合,全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舒适的产销环境。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行阶段小结,并于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区农业局;产销合作试点工作开展后,区里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