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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对象
局机关、下属各单位、办证中心民政窗口。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次全会和市、区两级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区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窗口单位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使基层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革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五)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各被评议创建单位要按照以上基本要求,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和评议办法,区民政局对下属及窗口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四、评议暨创建活动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对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行风评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并接受当地评议各部门监督。认真抓好基层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评议和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4月)。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对全区评议暨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评议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满意办、作风办。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网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创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和创建工作中去。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我局满意办、作风办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单位也要通过各种渠道、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和创建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二)检查和创建阶段(20*年5月-7月)。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基层窗口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基层,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区民政局将根据实际,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参评单位及窗口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三)推荐和考核评定阶段(20*年8月-9月)。被评议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考评细则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主管部门民政局自荐,区民政局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各自荐单位进行考核,好中选优,向区纠风办推荐“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单位”候选单位。
(四)评议和总结表彰阶段(20*年10月-11月)。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各被评议单位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和创建目标、措施。要召开全局总结评议大会,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对所辖被评议基层窗口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
五、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窗口单位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单位”活动,既是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我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以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这次在行风评议中融入创建活动是对以往的民主评议行风形式的一种创新。各单位要牢牢把握评议与创建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统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行风评议过程中,要做到求真务实,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局满意办、作风办要对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网站、媒体的作用,发现先进,宣传典型。各被评议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和最薄弱的环节,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行风评议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推动行风评议的深入开展。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本科室、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