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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加强肉品市场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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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加强肉品市场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整治重点

通过整治,使私屠滥宰违法现象和市场销售白条肉等问题得到根本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流通、餐饮用肉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安全。

(一)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二)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经营销售未经定点屠宰、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

(三)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的用肉情况。

二、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加强肉品流通各环节监管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遏制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上市,解决当前我区生猪屠宰、肉品流通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并以专项整治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至9月20日,为期两个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通过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向群众宣传用肉安全。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组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向私屠滥宰户散发宣传资料。区工商分局负责督促市场等流通单位悬挂横幅,向业主、经营户散发宣传资料。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工作,落实在重点路段悬挂横幅,并做好私屠滥宰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宣传资料及横幅由区贸易与粮食局统一制作。

(二)整治执法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私屠滥宰“专业户”、“钉子户”再次巡查打击,防止死灰复燃。认真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形式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组成联合整治检查组的方式进行,具体设以下四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以才区府办副主任

罗华迪区贸易与粮食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工商分局。

(二)生猪屠宰管理整治检查组。

组长单位:区贸易与粮食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各镇(街道)。

(三)市场检查组。

组长单位:区工商分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各镇(街道)。

(四)集体伙食单位检查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局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贸易与粮食局。

上述各组整治活动的开展,由组长单位负责牵头,成员单位落实固定人员2—3人参加,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摸清情况,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五、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充分发挥区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区公安分局:大力支持和配合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区农林局: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宰杀全程的检疫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采调染疫地区生猪及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严防问题肉品上市。

区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食堂的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校食堂的检查整治。

区卫生局:负责对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用肉情况的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制度,及时查处未经定点屠宰和未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

区食药监分局:配合贸易与粮食、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对生猪屠宰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非法屠宰行为,加大对有固定非法屠宰窝点且长期从事私屠滥宰“专业户”、“钉子户”的打击取缔力度,尤其要坚决打击专事宰杀病死猪的“专业户”;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经营者的监管。重点整治市场销售“白条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检查肉品经营者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杜绝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上市流通。

各镇(街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从事非法屠宰和销售“白条肉”的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发动群众对生猪非法屠宰和销售问题肉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这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开展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报导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有选择地曝光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肉、“白条肉”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联合执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少数屡教不改,屡禁屡犯,尤其是公然阻碍、暴力抗法的违法分子,要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的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