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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党内监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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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党内监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认识中央四项反腐倡廉法规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建设国际商旅名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广泛宣传教育。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四项法规文件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学习宣传中央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做出精心安排。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学习宣传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配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好文件,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法规制度的执行夯实基础。一是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四项重要法规文件纳入近期学习计划,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列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内容。通过撰写理论研讨文章、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访谈、开办专栏、举办四项法规文件的专题培训研讨班,重点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巡视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进行专题研讨。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认真学习,熟悉法规制度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树立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的理念,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文件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了解文件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他们依照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监督,为依法有序开展巡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狠抓执行推进,完善配套制度。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和牡市委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四项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一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开展作风建设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二要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把握好政策界限,按照规定的问责情形、方式、程序开展问责工作,不能以实行问责代替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问责后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慎重对待被问责干部的安排、使用,避免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安排、使用的随意性,也要保障其合法权益。要注意发挥问责的积极作用,做好被问责干部的思想工作,督促广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紧紧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格遵守五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国有企业决策、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岗位罚、经济罚等惩戒措施,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各种不廉洁行为。四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要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有形建设市场和土地、矿产权等要素市场。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的监管,规范招标行为,着力探索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挂靠与”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市场。要健全诚信体系,逐步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要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改革体制机制,逐步铲除工程建设等领域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把贯彻执行四项反腐倡廉法规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央四项法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成功经验,探索有效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贯彻落实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年底前,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四项法规文件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并作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6日)。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的文件要求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做专题辅导,适当组织学习交流和知识测试,强化学习效果。

第二阶段:指导自查阶段(11月17日至12月7日)。各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中央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的进展情况,切实帮助各单位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对照检查。着重查找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从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治理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部门要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配套的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8日至12月18日)。检查组于12月20日前将对各党委(党组)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法规文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力、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及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组织机构

学习贯彻中央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

成员:各党委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担任。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明确具体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不仅要带头遵守法规制度,同时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实践特色,细化落实措施。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在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党内监督特别是巡视工作、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党委(党组)要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制度,搞好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各党委(党组)要及时向贯彻中央四项反腐倡廉市委法规文件领导小组报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四项法规文件的情况,同时各党委对所属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搞好统筹结合,注重实际成效。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四项反腐倡廉重要法规文件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着重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与落实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相结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与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省、市委开展的“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认真梳理并整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素质、夯实基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把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