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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纠风服务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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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纠风服务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以查办案件为重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以规范深化为重点,整体纠风工作以强化基层任务落实为重点。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做好推进国际商旅名城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题推进。主要分两个层次开展工作:

第一,重点推进8个专题:

1、以落实中央、省和市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确保中央、省和市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好返乡农民工承包地问题。三是对涉农收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要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盲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中跑冒滴漏、偷工减料和变相集资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纠正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畜牧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

2、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建立重大事件和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济计划局、市工商局。

3、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对医疗机构按目录采购药品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四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继续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计划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气力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经费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足额投入、及时发放。二是加强收费监管。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积极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体局。

5、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在国家确定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二是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三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和人员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它执法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6、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继续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对道路交通警告标识不全、公路限速标值不科学、交警隐蔽执法、电子执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及时进行清理和纠正。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7、以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为重点,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纠风办;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8、净化旅游市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合法证件和无正当手续从事导游活动;认真开展对涉外商场、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以及抢劫盗窃和骗财骗钱等危害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购物点与导游人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绥芬河铁路客运站。

第二,统筹推进4个专题:

1、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同时,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经济计划局。

2、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牵头部门:市纠风办;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3)强化对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银监办、通信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各保险公司。

4、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加强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各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在全市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中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采取统一问卷测评、部门联合评议和工作考核、分级排名的办法进行。要继续把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牵头,分别开展创建“群众最满意医院”、“群众最满意学校”、“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贯彻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要强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要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政风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逐步建立起行行有标准的职业规范、级级有任务的责任规范、人人齐参与的行为规范和权力制约、有序运行的制度体系。

(三)创新完善工作载体,建立健全纠风监督体系。一是全面发挥“绥芬河民心网”的作用。充分发挥网站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优势,及时受理网上群众投诉举报,规范运行程序,加大督办解决问题力度。二是建立三级行风监督员队伍。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完善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监督的纠风网络和体系,打牢纠风工作的群众基础。三是积极办好“行风热线”系列节目。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着力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下功夫。扩大“行风热线”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深入推进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机制,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全省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制度规范》的要求,对纠风领域重点工作作出统一规范。同时,要切实抓好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做到出台一项、落实一项。对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制定出台的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及时进行推广。

三、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把纠风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承担起统筹协调、制发方案、督办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承担“群众最满意医院”、“群众最满意学校”、“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评议活动的主管部门,要抓机关带系统,切实做好对医院、学校和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上水平。市直各专题治理牵头部门、学校、医院和基层站所评议活动的负责部门要于4月17日前将今年的工作方案、6月1日前将上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11月2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纠风办。

(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要围绕扎实推进“纠风护民工程”开展调研,研究探索符合工作规律的推进措施和办法。要围绕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开展调研,对重点推进和治理多年仍有反复的项目,要找准问题症结,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举措,破解纠风工作的难点问题。对统筹推进的项目,要增强治理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调研,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的滋生。同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完善纠风工作载体,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为做好全年的纠风工作提供依据。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要把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各部门要围绕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和政风行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要注意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和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曝光。要建立纠风办案工作考核制度,对压案不办、久拖不决、包庇袒护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