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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涉外服务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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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涉外服务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入境旅游市场、打击“帮帮干”肆意拼缝、敲诈勒索为突破口,坚持依法治旅,强化整章建制,专项治理与综合整治并举,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依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成为国际、国内最安全、最舒适的旅游目的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旅游局成立“旅游行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培训教育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开展新《旅行社条例》、《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对我市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现场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对旅行社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在公路、铁路两个口岸对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在宾馆、商场等俄罗斯游客集中的地方检查导游人员全程陪同情况,检查旅行社发放《旅游联系卡》、《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情况。

3、对外联络组

组长:*

成员:金丽芬

主要任务:与俄方旅游管理部门沟通联络,及时通报各阶段进展情况、整治成果,并积极争取俄方旅游管理部门的配合。

4、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做好整治工作的材料综合、信息反馈、情况汇总,总结经验,编发简报。在*旅游网和*日报、*电视台上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成果。

三、工作步骤

1、教育培训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制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职业道德教育、导游业务知识。通知各旅行社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各旅行社负责统计所属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将材料上报到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旅游局颁发《*市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证》,允许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旅游业务。

2、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25日)

旅游局与*、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公路、铁路两个口岸现场及各宾馆、商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黑社”、“黑导”、“黑门市部”,导游人员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坚决取缔无证照旅行社门市部;查处旅行社门市部私自转卖、转让旅游函件给其它非旅游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清理国际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的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9月25日至10月底)

在强化巩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推行俄罗斯游客入境《旅游联系卡》制度,即导游人员在口岸向俄罗斯入境游客发放由旅游局统一印制的中俄文《旅游联系卡》,联系卡内容包括:旅行社名称、导游员姓名、旅行社及导游员联系电话、*报警电话、工商、旅游、交通部门投诉电话、以及医疗急救电话等。其次,推行俄罗斯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制度,对俄罗斯游客在我市的吃、住、行、游、购、娱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把俄罗斯游客满意度作为衡量我市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结合此次整治行动,制定*市《关于加强入境游及导游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大旅游管理力度。在全行业中开展每年一度的最佳旅行社、最佳导游人员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