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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基层单位: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
二、工作目标
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疫情信息监测及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蔓延。
三、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区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二)职责
1、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3、学校、托幼机构: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园)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园)长具体抓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园)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园)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监测等工作。
2、学校应拨出一定比例的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发生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场所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人员每天开展晨检工作,如发现发热、咳嗽、头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督促其及时就诊。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做好师生饮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检查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要求每位师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6、学校近期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会活动,必须遵循“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避免接待境外、外省市师生团体交流活动。
(二)学校发生流感疫情报告
1、学校指定专人(校医)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甲型H1N1流感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报告人应做好病人的登记情况,在2小时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甲型H1N1流感预防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1、日检:每日上午对所有师生教职员工(包括来校的其他人员)利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晨检,同时学生每日在家自测体温并交卫生室登记,对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一律及时隔离;应密切关心观察在校师生全日健康状况,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的,及时隔离、及时就诊。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
2、报告:一旦发现师生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业务科室,同时报区疾控中心,托幼单位还需报区儿保所。责任人:班主任、卫生老师、校长。
3、劝说: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7.5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就诊,并在家休养一周,完全康复后方可返校,学校要做好家长的劝说工作。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主任、分管校长、校长。
4、记录:卫生教师应及时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责任人:卫生老师。
5、跟踪: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和思想情况,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责任人:班主任。
6、消毒: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学校领导要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集体性活动。责任人:卫生老师、后勤人员。
7、观察:每天加强巡视,对痊愈后的学生必须凭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卫生老师认可后方可进教室,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
8、宣教: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板报、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健康宣教,提高师生健康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
(四)甲型H1N1流感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相关要求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区卫生机构提出的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全面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谎报、瞒报、迟报疫情,造成疫情扩大或蔓延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