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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作风建设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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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作风建设整治方案

1、关于反映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的问题

我们将积极履行职责,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1)坚持不懈抓好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严把卫生许可关,严格执行卫生标准,重点放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审查把关上,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以中小餐饮业为重点的食品卫生监管,以餐具和凉菜卫生质量为重点抽检项目,以工业园区、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周边为重点的整治地段,坚持突击整治和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卫生整体水平。

(2)加大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法》宣传教育,结合健康促进行动,健康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通过街头咨询、健康俱乐部、电视专题宣传等多种载体,进一步普及群众卫生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3)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积极稳妥地开展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在重点区域设立卫生监督分所,实行卫生监督垂直管理,优化整合卫生监督资源,扩大卫生监督工作覆盖面,努力消除卫生监督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周制度,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卫生监督员独立办案能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优化卫生许可服务,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2、关于反映“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活动欠规范,加强村卫生室收费管理”的问题

去年以来,我局把加强基层卫生网络建设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了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按照“便民、廉价、优质、安全”的要求,以强化公共卫生职能为重点,出台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指导意见》,建成451家规范化村卫生室,7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年,我局继续实施“规范化网底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完善制度,健全功能,加强督导和管理,规范其公共卫生和医疗行为。加强村级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在横峰街道辖区内村卫生室试点安装简易门诊收费系统,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标准,登记病历,处方记录依据,统一医疗服务标准。此举将在全市推开,我局也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透明度。同时,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行为监管,重点检查有无超核准治疗科目范围、有无聘用非卫技人员、有无违法医疗广告信息行为等,努力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关于反映“农医保中心办事人员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市农医保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2名,负责全市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结算、稽核、补偿等具体业务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业务的监管、审核、结算管理工作,中心自2003年成立至今,已累计办理参合农民补偿87.9万人次,发放新农合补偿金1.26亿元。对照问题,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人员教育。认真开展“爱心、责任心、进取心”教育,要求员工换位思考,树立“病人是亲人”的服务理念,带着对热情工作,带着对农民的感情工作,服务群众,扶贫帮困。

(2)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服务行为,狠抓制度的落实。对存在的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一个月投诉达到三次以上的,待岗处理,经教育仍未改善服务态度的,开除处理。

(3)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在中心经费紧张的条件下,对结算补偿大厅进行装修,增设空调、长条椅、暖壶、茶杯、纸、笔等用品,方便群众。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实行限时补偿、限时回复,对超期补偿回复的,中心将严肃处理当时人,并将补偿款送到参保农民手中;对万元以上及行动不便的病人同时提供送补偿款上门服务;保持24小时随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登记;与社会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联动,义务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核定报销费用,共扶弱势群体。

4、关于要求“医院应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改正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医生对疾病诊断欠认真、细致,用药欠慎重”等的问题

(1)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医生用药,克服大处方、滥检查现象。加强对医疗质量、医疗收费、医疗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务人员收红包、回扣和药品器械促销费等,遏制医务人员开大处方、人情方和乱检查现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并加强督查,落实按药品通用各开具处方制度,不得使用药品商品名开具处方,禁止将药品处方和医疗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加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

(3)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严格监控临床用药,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

5、关于反映“应该改进医院开处方,拿奖励的做法”的问题。

医疗单位规范处方,合理用药是医务人员的本职。加强医院管理,健全医疗单位财务制度有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目前,医院的业务指标、药品提成制度,已被取消。改正医院以药提成做法,各医疗单位制订绩效挂钩管理制度,根据每月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处方合格率、诊断符合率、治愈率)门诊人次、住院床日完成数作为考核依据,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我局也加强医院管理,健全医疗单位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顺价作加,差别差率”的药价规定,实行药品价格、服务收费和手术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推行门诊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制,让患者明白就医。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门诊、住院收费窗口监管力度,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依制度来促进行为规范,认真细致办理收费业务,维护群众利益。

6、关于群众反映“婴儿预防接种仅安排在上午,给群众带来不便”问题的说明

实施儿童计划免疫是实现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方便群众接种,努力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优化接种环境,积极创建规范化接种门诊,全市16个接种门诊均已达示范、规范接种门诊标准,并不断改进接种时间,全市从实施按月接种,到按旬、按周,直到现在的按日接种,为我市儿童预防接种创造了良好的接种环境,避免了交叉污染及错种现象的发生。而目前按日接种仅安排在上午,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约:

(1)因人员限制。各镇(街道)公共卫生所人员除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外,还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的其他工作,不能全天留守在接种点接种。另外,除了现场接种,工作人员还负责接种名单登记、录入电脑等资料的整理,对应种未种者进行追踪,上门告知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

(2)因疫苗有限。疫苗属生物制品,对存放管理有严格的要求。根据疫苗的规格不同,一支疫苗可供5~10名儿童使用,打开后活疫苗一般应在半小时内、灭活疫苗一般应在1小时内使用完毕,超出这个时间,就得废弃。集中在一个上午接种,被接种者相对集中,可尽量减少疫苗的浪费。

(3)开始运行按日接种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根据各苗接种儿童总人数和每日上午接种承受量进行预算,结果表示完全能满足我市目前儿童计划免疫的开展。当然,随着接种人员的增加,疫苗数量的增多,我们将努力开展全天候接种,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7、关于反映“农医保还没有覆盖到急需资助群体”问题的说明

我市十分关注弱势群体,把减轻他们沉重的医疗费负担当作政府工作的重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政府全部承担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困难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农村医保费。市残联也承担了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农医保费。

医疗费用补偿方面我市于2004年率先在台州市将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大器官和组织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等8种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农医保住院补偿范围。对重大器官或组织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依靠家庭腹膜透析治疗的患者,实行特殊的补偿政策,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偿。目前,全市有125人享受这一特殊的补偿政策。这一举措首开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特殊补偿的先河,得到了省政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弱势群体相当一部分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造成的,我市出台了《*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试行)》,规定了在农医保报销后救助30%——60%医疗费用的标准;《*市慈善总会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也规定了救助30%医疗费用的标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使参保农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享受更多的实惠。

8、关于反映“市一院以药养医情况严重,医疗单位药价太高”问题的说明

目前看市一院属公立医院,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应该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平价”而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但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助基本没有,每年只能解决离退休人员人均1.5万元的补助。其他在岗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要医院自己创收来解决,为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医院必然采取以“药养医”的政策,即医院从药品利润和诊疗收入利润中维持正常运转。为遏制医院医疗费用和药品占业务收入比例,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出台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但收效并不显著。要转变医院“以药养医”局面,政府要加大对医院投入,医务人员的工资由政府足额补偿,医生的业绩与其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门诊量指标来考核,才能彻底取缔“以药养医”办法。医疗单位药品定价由物价部门监管。市级医院的药品价格严格执行顺加作价政策,中心卫生院以下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政府最高零售价格标准。目前,药店和卫生院部分药品价则在政府最高零售价格标准内,采取让利及降低价格供应,造成群众认为医院药品价格高。今年6月12日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市一院结果,对医院的药品价格执行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