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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加强农民建房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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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加强农民建房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届党代会三次会议、市十四届人代会三次会议、市农民建房专题会议精神,以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提高农民建房供地率和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l、重点解决已农转用的600多亩农民建房用地,供地率达90%以上,落地率达50%以上。

2、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达30%以上。

3、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农民建房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0日-4月5日)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有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此次行动取得明显成果。

2、制订实施方案。出台《*街道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3、召开动员会。要及时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动员街道各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争分夺秒,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要及时组织召开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层层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全街道转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衔接情况、应拆未拆老屋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核对。对清查出来的情况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工作难易程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突击落实阶段(4月6日-10月30日)

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参照经验、街道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做好规划调整、项目报批、政策制定、村庄整治、供地开工等相关工作。

1、狠抓“转而未供”农民建房供地工作。到11月初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要结合“转而未供”建设用地抓落实活动,全面推进农民建房供地工作。努力引导和督促各村自行组织好已转地块落实到户工作,积极办理农民建房相关审批手续,确保供地工作顺利开展。对20*年前已农转用的农民建房用地,可以先落实到区块,待批准供地后再落实到户到间。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依靠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农民建房涉及的土地收回和调换工作,对区块未落实到户的尽快予以落实。

2、开展“应拆未拆”村庄整治,到11月初,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农民建房与“应拆未拆”老屋整治相挂钩。各村要加大应拆未拆老屋的拆除力度,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保障农民建房用地的需求。要通过开展应拆未拆老屋普查;确定拆除对象,并出台相应的实施政策对“应拆未拆”老屋进行分类处理。为加大“应拆未拆”老屋拆除力度,7月、9月全街道将组织开展拆除月活动。各村要自行组织一批拆除,到9月底仍未达到专项行动要求的,要上报拆除花名册,说明情况,在10月底前务必完成任务。

3、抓好“三规”衔接工作。把“三规”衔接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贯穿行动的全过程。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在农保调整及安排用地指标时,把农民建房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优先予以保障,从空间和资源上保障农民建房。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1、对照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检查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2、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3、对活动中涌观出来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已建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洪智军主任任组长,张文军、李新福、缪宏勇任副组长,各办、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以各片为单位,片长负全责,联片领导片负责制,驻村干部包干制的原则,各村干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互相配合,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街道领导小组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配合各村做好用地报批、“应拆未拆”老屋统一实施拆除、“三规”合一的牵头工作,并搞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

2、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营造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良好工作氛围,及时推广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在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中作出较大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3、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农民建房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将组织建立由相关部门办公室人员组成的业务指导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建房工作中碰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通报制度。为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各片、各村各阶段的工作及时进行梳理,实行每月一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进展迟缓的,将予以通报。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党工委、办事处将专门聘请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农民建房工作监督员,建立由街道纪工委、国土分局、城建办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办公室,对全街道面上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街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为推进联系村农民建房工作,7月份街道班子领导将对联系村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督查。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懒散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