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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加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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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加强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各办、所、中心:

一、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1、街道、村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街道对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责任单位:社发办

2、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街道工作考核目标;定期研究部署,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街道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村(居),每

个村设有群众监督员。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及办公室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

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广泛推广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街道主要集市和较大行政村建立农资连锁店,主要商品实行统一配送;基地采收农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市场农产品抽

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接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接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

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接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率达100%。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

1、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流通领域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实现禽类集中屠宰。积极推进食品配送工程,“农村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工商所、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2、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街道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检测手段有保障。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每个检测室每天检测样品不少于10个;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工商所、经济发展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六)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积极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

许可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

(七)进一步总结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各个行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

责任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成员办公室

(八)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全面覆盖各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覆盖面100%;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协作单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成员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省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

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

规范,食品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深入调研,实施与创安、创卫联动机制,制订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街道办事处成立领导机构,各相关单位也建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创建

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4日—7月31日)

全面启动创安、创卫联动,街道、村二级共创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建设工作,各单位对照有关标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初步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目标。

(三)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办、各单位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目标,总结创建工作成果并于20*年8月6日前上报街道创建办,街道创建办于8月10日上报市创建办。

(四)迎检提高阶段:(9月1日—9月底)

进一步对照完善,迎接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管

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市创建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组织有关村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创建。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办公室要从改善民生,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要强化督查。建立街道领导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创安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街道创建办要强化对创建工作的专项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各成

员单位、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并负责指导全街道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办公室要积极履行职责,本部门、本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扎实推进,其它部门需要协作的工作积极配合;街道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及时掌握本辖区范围

内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的情况,整合群众监督网络,扎实推进的街道创安工作。

四要突出实效。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参照《*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温政办发[20*)25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目标,强化监督,扎实细致地开展

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