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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工作,建立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二、充分认识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自*年开始实施林业“三定”全面实施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时间推移,各村责任山山林承包合同已陆续到期。由于经营权未予明确,农民开发山要资源的积极性不高,山林资源经营低,甚至遭到破坏等问题。因此,进一步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吃下“定心丸”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层政权巩固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各村要深刻领会上级精神,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充分认识长期稳定山林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保持社会稳定。
三、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长期稳定原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坚持长期稳定。
(二)坚持“三权”分离原则。林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本村农民依法享有集体山林承包权、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三)坚持依法经营原则。山林承包经营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生态效益的关系,走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重视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保护。
(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延长山林承包期,要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四、延长山林承包期核发《林权证》的具体政策
(一)经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长期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并要依法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到农户手中。
(二)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采取延长承包期的方法做好延长工作。
①第二轮山林承包期延长到2*5年12月31日止。原承包户不愿继续承包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书面申请可交回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集体收回承包时,应对山上林木进行合理拆价,原承包方有权获取相应的补偿。
②对第一轮承包到户的责任山还不到法定承包期的,要一律进行延包、承包期也要延长到2*5年12月31日止。
③承包户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责任山延包合同后,各村要向承包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要积极做好原《山林所有权证》、《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的收回和统一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
(三)集体统管山经营权依法流转,如果合同尚未到期,仍按原合同执行,不得任意更改经营者申请,可核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对有争议的山林,暂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五)对已被征用、占用的林地,不再向原经营单位及经营户核发《林权证》,原《山林林权证》、《自留山证》上相应山块发《林权证》时,应予以注销。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7月20日)
1、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参加对象:街道机关全体同志、村书记、主任、文书、村民组长等。主要任务是传达温市委办[20*]28号文件精神,宣传政策、部署工作,明确任务。
2、街道、村业务骨干部训,在动员会的基础上,对街道机关、村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理解掌握有关政策,操作办法及注意事项等。
3、各村分别召开有关会议,召开村两委成员、文书、村民小组长及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街道动员会精神,宣传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各村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使全体村民进一步了解有关山林延包的政策。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20日——10月10日)
1、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以村为单位查清责任山、自留山、统管山的面积,责任山的承包期限等。
②统管山、责任山、自留山的林地征、占用及林权流转情况。
③责任山、自留山档案是否完整,四址是否清楚。
④林地被征用、占用情况,被征用占用林地涉及“三块山”的面积、户数等情况。
2、开展内业工作。一是核对原清册,抄录符合本次工作要求的新清册,依据清册,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二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发放登记表》;三是填写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四是以村为单位开展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上报街道;五是建立档案,各村要将此次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有关文件、决定、协议责任山承包合同,有关的清册等资料一式四份,一份留村、其余三份交街道按规定进行归档。
(三)自查验收及市里组织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底)
首先街道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检查验收,对照上级有关标准查漏补缺,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次市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街道各村全面检查验收。
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较多,各管理区、村主要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正常性检查指导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责令补课,对工作粗糙群众不满意,造成工作被动,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严肃纪律,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对借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群众性破坏森林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各村要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周密部署,确保本街道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