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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民主评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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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民主评议管理方案

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一、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市民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乡镇(街道)相应站所等。

(二)评议内容:围绕“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使农民满意”这一主题,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的纠正情况,为农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的情况等内容展开民主评议,突出以下重点:

1.民政系统:规范殡葬事业单位殡葬服务收费;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2.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依法及时足额落实土地征收补偿费;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服务。

3.农业系统: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依靠社会各界对我市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评议,达到以下工作目标:(1)认真履行职责,为农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2)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管理,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3)切实执行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过程中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进一步减少。(4)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采取统一部署、部门负责,上下联动、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进行,由纠风办、农负办统一组织协调,民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评议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市纠风办、农负办要建立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纠风室),负责对行风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要分别建立评议活动领导机构,并明确职责。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市纠风办、农负办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民政、国土、农业部门要根据市纠风办、农负办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部门行风建设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阶段工作等,并落实责任制。

三是抓好动员部署。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要分别召开专题动员和转段推进会,做好动员部署和评议活动推进工作。要通过层层发动、宣传造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使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

四是畅通评议渠道。要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民情沟通日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评议内容、重点,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市纠风办*,市农负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至8月下旬)

民政、国土和农业部门及其基层站所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实际、深入农村、深入农民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普通农民、专业大户、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查找和梳理涉农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和提高。

市纠风办、农负办要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等评议代表,深入各被评议单位,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和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对各部门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对明察暗访的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

民政、国土、农业部门要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作出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行风效能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等评议代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民政、国土资源、农业三个系统分别形成书面评议材料。要组织召开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会议,主动邀请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代表对本部门行风建设和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和征求意见、建议。各单位评议会议要求于8月25日前召开,调查和征询到的主要意见以系统为单位于8月30日前汇总上报市评议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作为涉农服务的主要部门,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与农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服务质量和态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大局。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是促进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更是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等被评议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纠风办和农负办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民政、国土、农业部门要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纪律,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确保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边评边改。纠风办、农负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在整个活动过程中都要突出服务“三农”、农民满意这个重点。要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项目”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以查促纠、边评边改。各被评议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取信于民。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参评部门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要务求实效,既要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又要创新活动形式突出“亮点工作”,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市纠风办、农负办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评议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在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要及时宣传;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败坏行风的问题,要勇于揭短,坚决查处,公开曝光;对在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的责任。各评议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将进展情况上报市评议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及时督导,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经验,以评促建。民政、国土、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运用好评议成果,要把评议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把评议工作与加强内部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三农”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推动行风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评议活动,要进一步促进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以评促建,不断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