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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1、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逐步形成反府倡廉教育工作大格局,坚持每年对腐倡廉教育作出计划,做到季有活动,月有安排,遇有重要任务及时部署,常抓不懈;坚持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年安排一至两次专题学习,党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相关内容的学习体会文章;坚持党课教育制度,单位“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成果经验,宣传勤廉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设立专栏或专题等形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的工作机制和舆论氛围。
2、突出廉政宣传教育重点。坚持施教于先,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结合环保实际重点要突出以下六个层面的教育:一是突出基础性教育。以理想信念、党纪国法、从政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为主要内容,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作风教育活动,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和政治思想修养。二是突出示范性教育。以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教育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三是突出警示性教育。以看警示、记警句、设警戒、敲警钟为教育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阅读警示录、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四是突出针对性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免谈话;针对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信访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担任领导岗位或调任重要岗位,进行任前谈话。五是突出专题教育。按照上级的部署,根据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的某些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突出廉政文化教育。通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在家庭和社会中筑牢反腐倡廉道德防线。
3、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依靠党组织抓集中教育,又要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抓好自我学习;既要运用“”等传统教育方式,又利用本单位的局域网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既要对全体党员干部教育提出时间、质量上的共同要求,又要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分类施教。要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大力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政风等教育,增强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为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全面实现在全省欠发达地区率先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要规范审批事项。对正在实施的环保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对项目审批进行简化、优化。将涉及环保许可的9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二是简化审批手续。在不违反环保审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在窗口授权,减少审批环节。三是要引导公平竞争。在预审、审核、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根据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环评机构来江设立办事处或备案挂牌,参与服务竞争,供项目业主自行比较选择,达到降低商务成本,提高环评质量的目的。不得滥用环保评审权力,违规接收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
2、依法规范财政管理制度。要认真监督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专项经费的管理,重大经费的安排使用,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深化预算、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监管权限和程序,完善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下属单位经营性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滥用环保评审权力,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要强化收缴职责、程序,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3、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重大决策,或未经党组或领导班子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造成社会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健全落实廉洁从政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廉评廉制度、重点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干部回避制度、重要信息披露制度、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制度,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使环保权力规范运行
1、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为重点,加强针对性的检查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行领导班子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2、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监管。加大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资金分配权、执法稽查权、环境监测权、排污收费权、行政评审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管理权等“八项权力”的监管力度,确保权力运行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估、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稽查、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环保资金项目安排、生态创建考核、固废指标管理等方面是环保系统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必须用专项制度予以规范约束。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加快完善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建设,继续做法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根据即将出台的《*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办法》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4、扩大多渠道监督。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党员联系人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凡是干部任免、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等,都要公开公示。在局外网设立举报箱,完善12369电话举报制度,加大听证会、咨询会等力度,扩大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环保特约监督员,对环保行风进行监督。
五、注重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1、继续深化作风和效能建设。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的“三服务”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民情沟通、结对帮扶、破解难题等制度,健全为民办实事机制。进一步深化“对话平台”建设,提高网上投诉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着力营造环保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监察,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3、全面推行政务和环境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关于加强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环保系统系统信息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加大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
4、深入开展行风创建活动。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健全措施,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主体满意,优化服务环境,为我市工业提升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严厉惩治腐败,健全违纪违法案件惩处机制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为重点,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利用审批权、人事权、执法权等贪污、受贿、索贿的案件,环境保护失职渎职、为企业违法排污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违反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案件,必须严肃查处。
2、深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净化行业风气。对涉及环保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
3、切实纠正各种不廉洁行为。深化廉洁自律工作,执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环保“六项禁令”,以及《*省环境保护系统廉洁从政“十不准”》,做到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纠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毛卓兴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形势,听取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强化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同时,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考核,每年初,做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下达;每年底,做好述职述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投入。经常性地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制度和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真正建成一支思想素质优良、工作作风过硬、环保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