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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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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方案

一、创建标准与任务分工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及责任体系。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成立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村食品安全巡查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各相关监管部门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内设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行政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宣传活动。采用横幅、标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

(三)种植养殖环节。

1、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进货记录齐全。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行为。创建期间不能有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3、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加强监督抽查,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实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各类食品无证生产行为,加强巡查和专项抽查。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生产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建档率及目录监管率100%。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3、有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各类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有效遏制严重食品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食品流通环节。

1、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建设,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鼓励名优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9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2、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创建期间流通环节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六)食品消费环节。

1、建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档案。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农家乐、小餐饮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证取证率达100%,农村餐饮店餐具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源头管理。建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台账制度。

3、农村集体聚餐(10桌以上)备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畜禽屠宰监管。

建立健全生猪产地、宰前、屠宰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上市猪肉证章齐全,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推行畜禽集中屠宰。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及时应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创建期间没有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各村委、企业。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九)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七大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活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我镇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创建“食品安全示乡范镇”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6月1日至7月15日)

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及重点部门的创建工作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分解各项任务。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任务,层层发动,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年7月15日至2009年5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创建工作职责要求,集中精力,促进度,抓质量,确保落实各项创建指标。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5月31日至7月底)。各部门按照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时整改,在2009年6月15日组织一次模拟检查,确保2009年8月底“食品安全示范镇”验收顺利过关。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各部门领导、涉食各线人员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镇的创建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思路和方案,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要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作用,注重强化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是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镇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位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层层抓好落实,做到制度要严,标准要高,干劲要足,工作要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四)落实制度,加强监管。

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

(五)齐抓共管,确保成效。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镇党委、政府要在认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位,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以促进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