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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整治的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包括企业(项目)未经农转用违法用地;农转用后企业(项目)未办理供地违法用地;种植、畜禽养殖业违法用地;农业以外(项目)搭建简易厂房及工棚违法用地;占用土地违法取砂及取土;农村村民违法建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堆料、运输违法用地;其它违法用地。
二、集中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通过各类违法用地的集中整治,增强全镇上下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理和使用土地的观念,纠正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
三、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
本次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镇为主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纠正完善为主,处罚(处理)为辅的原则,妥善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对未经农转用地企业(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村庄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由乡镇(街道)牵头报国土资源局依法处罚(处理)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报件材料,时间要求在今年4月30日前将报件材料全部报国土资源局。
(二)对农转用后未供地的建设项目,由镇牵头报国土资源局办理供地手续。时间要求在今年4月30日前办理完毕。
(三)对规模种植、畜禽养殖业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及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照江政办发[20*]63号文件要求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由镇对需备案的用地现场踏勘和审核后,应在今年4月30日前将备案材料报市农业局审核,市农业局在接到备案报件后,对该种植、畜禽养殖业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镇及时将农业局审核后的报件报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对竹、木产业搭建的简易用房及堆料(场)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及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照江政办发[20*]63号文件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报批手续.由镇在今年4月30日前将辖区内全部报批用地报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会做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镇.
(五)对占用土地取砂取土已使土地破坏的,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状况,按照宜农则农、宜渔则渔的原则予以纠正和完善。对涉及基本农田的,则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种植条件,对占用少量耕地及以园地等其它用地为主且底层未固化的,以土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经镇、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后,作为农业结构调整水产养殖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审批,由市水利局在接到报件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材料同时抄送市农业局备案。
(六)对农村村民违法建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土地管理、规划建设工作责任的意见》(市委发[20*]27号)的职责和要求予以处理和完善.
(七)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堆料、运输违法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由镇对涉及管辖区域内的临时用地牵头会同重点工程主管单位将该类用地于今年4月30日前报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重点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占用基本农田及农用地等堆放废弃物的,由镇督促工程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彻底清除,时间要求在今年5月份底完成,并恢复原土地利用条件。
(八)其他违规用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本次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自2009年4月中旬到2009年5月底前基本结束,在工作方法上采取镇领导包片负责,联村干部挂联村指导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步骤上主要分三个阶段,即纠正完善阶段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及补缺总结阶段。三个阶段各有侧重、贯穿始终、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纠正完善阶段。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抓好违法用地的继续清理,对未经农专用的企业(项目)用地;农转用后未供地的企业(项目)用地;规模种植、畜禽养殖业用地;竹木产业堆料场及简易用房用地;取土取砂后的用地;重点工程项目堆料运输等临时使用土地可以办理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时间在2009年5月20日前完成。重点抓好对不能纠正和完善的各类违法用地的处罚(处理),基本原则是对占用基本农田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难以调整的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违法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对农村村民建房的违法用地参照(江政发〔20*〕52号)、(市委发〔20*〕27号)文件结合处罚(处理);其他违法用地,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补缺总结阶段。时间在2009年5月20日至5月底完成。重点抓好对违法用地整治的查遗补缺工作,对违法用地整治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确保各类违法用地整治到位,并对整治情况指导总结后报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五、工作要求
这次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涉及内容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行政村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确保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实现市政府开展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地领导,镇成立以姜炳旺镇长为组长,徐小娟、冯红霞、王坚、严文明、周焕成、曾土法、徐旭松为副组长的政治领导小组,徐小娟副镇长负责协调本次整治工作,工作机构设在集镇办,周新根负责抓好整治具体实施工作,全镇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指导,明确分工。各包片领导及联村干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助村开展整治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防止在本次整治工作中出现脱节问题,必须明确分工,具体如下:1、未经农转用的企业(项目)用地的报件材料报国土资源耕保科受理,整理后报批,报批前由镇提供处理依据;2、农转用后未办理供地的企业(项目)用地由局利用科受理报批;3、种植、养殖业用地备案及竹木产业堆料用地、简易用房用地和重点工程建设堆料运输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整治期间由江山、周新根、郑水旺组成办理小组,办理地点设集镇办;4、取土取砂违法用地以水产养殖项目审批时,其地类由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核;5、农村村民违法建房处罚后办理手续时,由国土资源局行政中心窗口受理办理。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负责人员要对本职责内整治工作负责。包片领导要对本片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对本片重大及疑难问题及时协调、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并督促本片工作地进度和力度;镇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和配合乡镇(街道)按整治政策和要求整治到位,并对挂联区域内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集镇办牵头人员反映,由集镇办牵头人员将反映问题汇总后及时向镇包片领导汇报,提出建议和处理办法,及时指导村实施整治;各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要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底数负责,尤其要摸清20*年1月1日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总数,要为当地村当好参谋,把握好整治政策,同时,全力做好整治工作中的业务工作,按时将报件报相关部门审批。为促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将对本次整治工作采取奖惩措施,对完成工作好取得实效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或整治不彻底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工作进展未按时整治或整治不彻底而在省厅卫片检查时引起后果的,镇将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