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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经济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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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经济发展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十百千”工程即要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10个以上旅游经济强县、100个旅游经济强镇、1000个特色旅游村,以此构成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为我省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我市的目标是:20*年,*镇、*村、*村分别创建省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2009年,*市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市,同时再争创一批旅游强镇和特色旅游村;2010年,完成省旅游强镇和特色旅游村创建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业创新,富民强市,以建设省旅游经济强市为目标,全面实施政府主导战略,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千年古道·锦绣*”旅游品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现代旅游功能,不断提升全市旅游业发展水平。

三、评分指标

*省旅游经济强市创建工作主要由6个检查项目组成,153个检查要点,总分900分,得分63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的六项必备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具体内容如下:

1.旅游经济发展水平(200分)。内容包括旅游业收入占本县GDP的相当比重;旅游业总收入与全省县相比居领先水平;年接待游客人次;年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次;拥有年接待游客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景区;全市旅游景区门票总收入等。共6个检查项目,涉及6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2.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150分)。内容包括市政府对旅游业作出明确且重要定位;本市旅游业被纳入国家或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旅游总体规划范畴;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且有效实施;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建立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业发展有专项经费保障;旅游相关部门推出支持旅游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财政、规建、国土、交通、文广、林业、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参与评审旅游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等,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有旅游功能的重点项目开发符合旅游发展规划要求;旅游统计等。共13个检查项目,涉及13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3.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150分)。内容包括市境内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资源开发规划和保护;特色旅游产品与旅游宣传促销配套;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等。共5个检查项目,涉及28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4.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150分)。内容包括旅游标识及语言环境;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文化娱乐;旅游厕所;市旅游部门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旅游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市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制定颁布(或执行省、市级旅游部门制定的)家庭旅馆(乡村酒店等)、农家乐等服务质量标准等。共11个检查项目,涉及30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5.旅游市场管理和人才培养(150分)。内容包括旅游市场质量监管与执法机制;旅行社规范经营;旅游市场秩序;游客满意率(问卷调查)等。共4个检查项目,涉及19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6.加分项目(100分)。内容包括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有机构、有规划、有部署、有总结和检查;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市旅游及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岗位技能竞赛、优秀导游员评选或专业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政府及部门在全市居民中持续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市有关部门以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宣传居民中涌现出的支持旅游发展、服务旅游、善待游客的先进典型;饭店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旅行社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A级旅游景区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培训;旅游企业有直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旅游培训工地等。共10个检查项目,涉及12个检查要点和得分点。

四、职责分工

1.市府办:

(1)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

(2)提供近三年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的文本、文件资料。

(3)提供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建立旅游业发展协调机构,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相关纪要、文件资料。

(4)提供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文本、资料。

(5)提供我市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文件、资料。

(6)提供近三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旅游发展会议的纪要、文件及资料。

2.旅游局

(1)协调、指导、实施“十百千”工程的整合工作,解决“十百千”工程中疑难问题。

(2)会同市人劳局提供建立“风景与旅游为一体”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编制、文件等。

(3)提供拥有年接待游客量5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区点的资料、数据。

(4)提供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点的资料、文件。

(5)提供主要旅游景区点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牌和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型符号资料。

(6)提供近两年旅游市场促销年度计划和目标,并付诸实施的资料。

(7)提供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的资料。

(8)提供我市每年组织的较大型的旅游促销活动方案、能体现活动过程的图文资料。

(9)提供反映我市旅游形象和主题的图文、资料。

(10)提供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地和商业街区均设有旅游咨询服务点,接受游客咨询投诉,提供旅游宣传资料,代办住宿、交通预定,提供电脑触摸屏电脑旅游信息查询的图文、资料。

(11)提供对外公布旅游咨询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的材料。

(12)提供广告、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地均设有中英文的旅游地图广告的材料。

(13)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场所的接待人员具备能用普通话、英语接待的相关材料。

(14)提供*国内旅行社的材料。

(15)提供旅行社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相关资料;提供国家或省的示范文本的签订旅游合同,合同率签订率100%,两年来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资料、数据;提供全市导游员的名单。

(16)提供旅游饭店客房床位数总量满足80%以上旅游者需求的材料。

(17)提供有境内四星级酒店的材料;提供我市旅游饭店星级率达到70%,各旅游饭店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型符号,饭店交通订票功能,免费提供本市的旅游地图,按照省地方标准创建“绿色饭店”的图文、资料、数据等。

(18)提供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餐馆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材料。

(19)提供旅游区(点)能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旅游厕所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20)督促旅游购物场所及餐饮场所提供其厕所能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的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21)提供*旅游网与*之旅链接的有关材料。

(22)能免费提供反映当地旅游资源宣传册的有关材料。

(23)完成旅游市场管理与人才培养31项工作的资料和文件。

(24)提供旅游投资项目立项、规划,旅游投资项目的土地出让的有关材料及文件、纪要,确保旅游发展规划实施。

(25)提供拥有A级景区外,国家级称号的旅游资源的材料、文件。

(26)负责对实施“十百千”工程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与省、*市“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沟通汇报工作。

(27)协调、督促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8)做好迎检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尽量少失分,确保2009年通过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验收。

3.宣传部:

提供我市电台、电视台及今日*等新闻媒体有固定旅游栏目的相关材料。

4.统计局:

(1)提供2007年、20*年我市旅游业所占全市GDP比重,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10%以上的数据及资料。

(2)联系*市统计局,提供我市2007年、20*年旅游业总收入在全市各县、区排名前三的数据资料。

(3)会同旅游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年接待游客人数200万人次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4)会同人劳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5)会同旅游局提供近两年来全市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50万人次以上的相关数据资料。

(6)会同旅游局提供全市旅游景区(点)门票总收入1000万以上的数据和资料。

(7)与旅游局联合下发旅游统计制度文件。与旅游局联合近两年的统计数据,提供2007年、20*年与旅游局一起对海内外旅游者进行抽样调查数据(每年2次以上,要求满意率在95%以上),并对外。

5.交通局:

(1)提供距城区50公里以内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有关材料。

(2)提供有高等级公路连接高速公路通往城区的材料。

(3)提供通往城区的高等级公路上有规范的交通标识的图文资料。

(4)提供境内交通车站、码头有旅游巴士或出租汽车服务,有高等级公路连接城区和主要旅游区、点的材料。

(5)提供城区通往旅游区点的高等级公路有规范的旅游交通标识的图文、材料。

(6)提供城区主要道路有规范的交通标识图文照片。

(7)提供距城区100公里以内有民用机场的材料。

(8)提供距城区50公里以内有火车站的材料。

6.卫生局:

提供各类餐馆食品卫生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相关材料。

7.财政局:

(1)提供政府每年核拨经费100万元以上保障旅游市场促销经费的数据材料。

(2)提供政府每年核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数据。

(3)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8.发改局:

(1)提供旅游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的文本、资料。

(2)提供我市旅游业纳入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文件资料。

9.林业局:

提供我市对旅游区、点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资料、资金投入情况的数据。

10.环保局:

(1)提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于或大于80%的证明材料。

(2)提供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等于或大于60%的证明材料。

(3)提供城区噪声平均值等于或少于58分贝的天数不低于200天的证明材料。

(4)提供城区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不低于200天的证明材料。

(5)提供饮用水质合格率不低于95%,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

(6)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11.农办:

提供*市乡镇及旅游区(点)、家庭旅馆及农家乐床位300-800床位的清单、户名。

12.规建局:

(1)会同工商局提供有地方特色风味餐饮较集中的街区及适合主要客源地游客口味的餐馆名称。

(2)提供城区主要街道的厕所数量,其适应满足旅游者需要,布局合理,旅游厕所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关图文照片和资料。

(3)提供旅游区点有灯饰夜景或晚间室外游览项目的资料。

(4)提供对旅游经营单位用水保障的证明。

(5)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6)提供须江公园园林保护投入及有关措施的相关材料。

13.工商局:

(1)会同规建局提供有方便旅游购物的步行商业街区,旅游购物场所设计本地特色商品专柜,标志性旅游纪念品的图文资料。

(2)提供有旅游小商品市场或夜市的有关材料。

14.文广局:

(1)提供我市对旅游区(点)的文物保护的措施,投入资金的相关文件、数据。

(2)提供有常年为旅游者提供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方案、资料。

15.电信局:

提供*市区及旅游区点的公用电话,分布合理,完好无损的资料。

16.水利局:

提供水上游览项目的有关材料。

17.供电局:

(1)提供对旅游经营单位用电保障的证明。

(2)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18.安监局:

(1)提供组织旅游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的相关资料。

(2)提供全市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证明材料。

19.质监局:

(1)提供全市近两年来旅游业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证明材料。

(2)配合相关单位指导旅游推荐单位、饭店、旅游区(点)、旅游购物场所、旅游推荐餐馆,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3)配合做好旅游地图广告牌、旅游交通指示牌等的规范设置工作。

20.公安局:

(1)制定专门针对游客遇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迅速出警制度。

(2)做好迎检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1.国土局:

提供本部门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22.农业局:

提供我市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志的绿色食品名录及相关资料。

23.人行:

提供星级饭店和城区主要街道外币兑换点的材料。

24.*镇:

(1)提供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到位资金达5000万以上的证明材料。

(2)提供特色旅游项目马术场的有关材料。

(3)20*年完成*省旅游强镇检查与验收。

(4)*村20*年完成*省特色旅游的检查与验收。

(5)提供本乡镇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材料。

25.*乡:

(1)确保*村20*年完成*省特色旅游村的检查验收。

(2)提供本乡镇推出配套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五、创建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十百千”创建工作分以下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20*年8月前)

1.召开市“十百千”工程创建前期工作筹备会,布置“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2.制定“十百千”工程创建的实施意见、责任书。

3.在相关媒体上开设“十百千”工程创建专栏,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4.召开“十百千”工程创建动员会,与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书。

5.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参加“十百千”工程创建的活动报告。

(二)创建阶段(20*年8月至2010年)

这一阶段是“十百千”工程创建的实质性阶段,分为二个时间段展开工作:

1.20*年与2010年为重点创建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时段。

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确定*镇和*村、*村分别参加强镇和特色旅游村的创建。

(1)有关镇、村要对照《*省十百千工程强镇、强村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有关人员名单报市创建办。

(2)有关镇、村要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完成一项,合格一项。

(3)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整理成册。

(4)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考评,推进强镇、特色旅游村工作的开展,并做好迎接*市创建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2009年为创建旅游强市时段。

根据我市20*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经验,现把我市创建旅游经济强市分为具体实施阶段、全面迎检阶段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其内容分别为:

(1)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1月-7月)

①有关镇、村及部门要对照《*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分组落实创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②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整理成册;

③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

④汇总信息,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⑤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

⑥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突出环境、秩序、安全、服务四个重点,市、镇、村三级联动,全力营造优质的旅游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2)全面迎检阶段(2009年8月-2010年9月)

①各责任乡镇、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乡镇、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③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督查;

④在自查初评基础上,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受理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的初审申请,领导小组组织初审组对镇、村创建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⑤接受*市旅游局初审组的检查,按照初审意见进行整改,查漏补缺;

⑥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⑦迎接省旅游局检查验收,确保顺利通过。

(3)总结、提高阶段

①对我市“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②按省旅游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③不断深化,创出特色,把旅游经济强市的成果变为一大产品,形成品牌推向市场,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化进程。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市、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对于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创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成立*市开展旅游“十百千”工程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项目建设与卫生环境整治组、旅游服务组、台帐资料组四个专业工作组。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落实相关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创强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创建信息的汇总编报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十百千”工程创建的全过程。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我市“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的进展与成效,不断增强抓住机遇发展旅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市上下形成抓旅游、促发展的理念,营造全民参与争创“旅游强市、强镇(乡)、特色旅游村”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4.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按照“总体发动、阶段实施、重点检查、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创建人员、责任、目标、资金四到位,特别是要确保有专项资金投入;要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分工责任制,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把“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紧紧抓到手上,工作到位,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逐个逐项抓好“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