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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廉洁从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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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廉洁从政方案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四)坚持抓好反腐倡廉基本内容教育。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进行勤政廉洁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使党性教育逐步做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活动经常,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不断增强。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安排专题学习。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实地参观等方式,认真抓好落实。

(五)要面向全体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的规律,改进教育方式,增加针对性和感染力,既要善于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善于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既要善于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教育,又要善于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分类要求、分类施教。今后安排组织干部培训时,都要安排廉洁从政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在全体人员中大力进行法纪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对社会公德建设的示范和促进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把遵守职业道德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机关公务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高尚的行业新风。

(六)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要求,对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全市林业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科学执政、以法执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构建具有林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促进全市林业更快更好发展,建立健全全市林业系统便民服务高效开展的长效机制,全面促进林业和谐高效发展。

(二)主要目标。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使制度更加完善、行风普遍好转、权力切实受到监督、惩防机制基本健全,执法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局上下形成政治清明、公平诚信、廉洁高效、稳定和谐的生动局面。

(三)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强化监督,将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为实现政府行政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提供保证。坚持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体现《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又要联系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效,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原则,既要认真总结全市林业工作中反腐倡廉基本经验,又要把握时代特征,开拓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的成效。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保证

(七)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要以规范运行、科学民主决策为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以重大决策、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推行党务公开。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对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原则以及执行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决策执行反馈跟踪制度,并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由专家评估和论证的工作进行调研,制定重大决策论证、听证、公示制度。制定决策后评估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凡是违反程序、草率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不断完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机关党支部、办公室等行政综合部门的协调配合功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对廉政工作上下关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健全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完善考察办法,拓宽考察渠道,探索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方法,制定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逐步加大干部竞争上岗力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推行党组讨论重要人事任免票决制度,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以加强市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受理窗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制定完善办事程序,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和落实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方面的制度。

(十)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日常经费的预算、支付、结算和专项经费管理到制度、规定和局机关公用经费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综合预算、资金审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监控,加强预算管理,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配套措施。

(十一)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大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善于用制度和规章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察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十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及议事决策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确因对同一领导班子成员监管不力、失职失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制度,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互相帮助、相互提醒。在班子内部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局面,防止出现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十三)加强对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公开,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健全和完善行政投诉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

(十四)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规范行政执法权,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强化纪检对负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站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加强对预算项目经费及林业专项业务经费监管。严格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切实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挥纪检组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内情况通报、党务公开、廉政承诺、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情况反映、民主推荐和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严肃查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等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能审计,公开审计结果并将其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信息及时受理、综合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集体评估、调查处理、结果公示与反馈机制。提倡署实名举报和实事求是举报,健全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依法惩处诬告陷害行为。规范和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群众有序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对舆论监督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公示处理结果,严禁压制、阻挠舆论监督。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十七)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积极努力形成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整体合力。

(十八)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坚持重证据、重事实,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等工作,使所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正确把握和执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严重违纪违法、对抗调查的,从重处理;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能主动讲清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其他问题的,给予从轻处理。要视错误性质和违纪程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调离、免职、责令辞退等措施,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发挥组织处理作用。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执行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本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十)落实工作机制。要按照责权分离的原则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所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的方法、程序等,搞好科学分析,使反腐败工作更有预见性。

八、落实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根据市委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任务分工

(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纪检组、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局总支)

2、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纪检组、监察室、局总支、办公室)

3、加强党员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纪检组、监察室、工会、局总支、办公室)

4、坚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局总支、工会、办公室)

5、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纪检组、办公室)

6、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纪检组、工会、局总支、办公室、机关支部)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7、完善内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保证机关务实、廉洁、高效运转(办公室、计财科)

8、规范征占林地审批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林政科、资源站)

(三)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9、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查处监砍乱伐林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森林分局、执法大队、资源站)

10、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纪检组、办公室)

11、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治理涉农乱收费(林政科、计财科、木材检查站、纪检组)

(四)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发挥查办案件作用

12、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组、监察室、林政科)

13、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纪检组、局属各科室)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14、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林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1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组、局总支、办公室)

16、抓好《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具体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17、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纪检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8、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纪检组、局属各单位)

19、根据《*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标准》,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