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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县完善整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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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县完善整顿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创建步骤、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准备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成食安办〔20*〕17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公众满意度,着力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应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压点成果。

(四)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或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100%的街道、90%的社区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辖区内各类餐饮企业重点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六)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在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锦食安委〔20*〕1号)要求,适时信息,并将的内容报送区食安办。

(八)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真实可信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促进企业自觉守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示范效应,全区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准备、应急反应、应急组织协调能力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培训、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全年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

(十一)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从20*年10月至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年10月)。部署全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8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20*年9月25日前,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食安办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应急办、区外宣办、区教育局、区统筹委、区服务委、区卫生局、*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区食安办要会同区目督办加强督查,确保创建任务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