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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0年在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以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全民创业活力,为加快实现“和谐崛起,强县富民”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增强机关服务意识,明确机关服务职责,规范机关服务行为,提高机关服务能力;激发创业热情,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方便创业融资,提高创业成功率,做到“审批办证零障碍、创业服务零收费、项目对接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折扣”;促使行政审批效率有新的提高,投资兴业环境有新的变化,创业服务体系有新的突破,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有新的跃升,顺利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实现泰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县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创业宣传,营造创业浓厚氛围。
1、加强创业文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培育与时俱进的创业文化,宣传、普及有利于激发人们创业热情的事业观、财富观、信用观和成败观,形成“人人参与创业、人人服务创业”的良好局面。
2、加强创业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3、加强创业典型宣传。积极开展推荐和评选“创业之星”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活力,大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泰和通讯》编辑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并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形成创业激励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我县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出台我县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编制实用、可操作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法规目录。
2、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非公有制资本准入领域,降低创业门槛,平等对待各类资本,进一步放宽工商登记、企业集团登记、企业名称登记等登记条件,精简前置审批条件。
3、切实落实促进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融资支持等优惠政策。建立创业激励基金,对从事创业活动的个人给予相应补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4、制定完善促进重点领域创业的优惠政策,围绕我县建材、食品、医药化工、冶金机械和液晶电子等主导产业,在劳动密集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主体中,实行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申报财政项目资金、劳动用工、人才引进等方面更优惠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优化办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1、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区域银行,积极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探索发展村镇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服务,规范有序发展民间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增强全县金融资本功能和实力。
2、切实加强政企银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市、县联动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聚集财政、企业、个体资金组建政策型、合作型、有偿互助型等多方出资的、多种形式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形成国有民营平等、市场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融资渠道,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3、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
4、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出台农村财产、权益抵押相关规定,创新质押贷款方式,积极试点信用贷款方式。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各金融机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创业服务平台。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指导机构,形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信息咨询、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帮扶体系。
2、积极引导社会专业人才从事创业中介服务,规范管理,形成比较完善的创业中介服务体系。
3、大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化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4、构建完善的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对各类创业主体开展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全面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类资金,搞好就业创业培训,重点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问题,组织引导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建立健全创业用工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用工就业服务。
5、建立健全和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液晶显示产业园、泰和温岭产业园、科技孵化园、创业孵化园等四个产业承接平台,建好创业孵化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提供相应政策扶持,全面提高孵化成功率。
牵头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局、各金融机构
(五)构建重点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创业“绿色通道”。
1、加大产业招商力度,重点围绕建材、食品、医药化工三大传统产业和冶金机械、液晶电子两大新兴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开展产业招商,组建冶金机械和液晶电子两大产业招商办公室,每个产业出台一套涵盖土地、税收、用工、金融等内容的优惠政策,每个产业明确2-3个重点产业对接地或园区,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推进产业链条延伸、集聚发展,全面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完善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项目需要。
3、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简化单个项目审批手续和重大项目报告程序,全面推进重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制,细化投资便利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合同外资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做好用工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4、严格落实“工业项目三年连考问责制”,继续完善项目建设“六个一”(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挂点、一个科级单位帮扶、一个实施方案、一张倒排工期表、一套考核奖励办法)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年考评”的项目调度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招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创业政务环境。
1、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和内设机构测评活动。认真总结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评议方法,不断健全监督网络、强化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评议结果,与各项工作的评优评先挂钩,奖优罚劣,促使各乡镇、各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坚持以“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为抓手,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认真填写“两单”,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3、健全和完善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充分发挥监测点“电子眼”、“晴雨表”、“信息站”的作用,促使各职能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为创业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继续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工作,全力构建市县两级联网的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电子网络平台,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5、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政务、事务网上公开。逐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抓好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公开。
6、继续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联网的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泰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和投诉电子邮箱,快查、快结职责范围内的投诉问题,特别是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冷漠、吃拿卡要等阻碍、影响创业发展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快速反馈,让创业者满意,让投资者高兴,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业、个个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直机关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五、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16日-2月28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县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10月31日)
创业服务年活动中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召开座谈会,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创业服务年”活动所牵头重点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出台科学具体、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县效能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创业服务活动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0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进行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检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单位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县效能办。县效能办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年终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县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县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要扎实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调动各乡镇、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其它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原有的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促进服务创业水平的提高,促进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县效能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不定期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采取“问题提醒单”、“责令纠错单”、“违纪告知单”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有令不行、为政不廉、作风不实、执法不公、效率不高等行为,确保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