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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九字〔2009〕10号)和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精神,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市场秩序,现就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局牵头的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网吧、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文化市场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在县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文广新局牵头,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商管办、旅游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县文广新局成立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夏茂臣局长任组长,殷云斐书记、刘进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文化稽查大队,李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未经文广、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局等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娱乐、网吧和出版物场所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经营场所地址变更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未重新办理消防审核和验收等手续的,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消防安全设施的,经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网吧、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锁闭、封堵或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标识错误以及被遮挡、覆盖;不按要求设置消防应急防范设施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对利用网吧传播政治、反动、暴力、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和私服外挂色情、暴力的文艺作品、游戏;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厉打击网络盗版侵权行为,重点整治盗版光碟、教辅课本、软件等违法活动,坚决查缴淫秽、色情、盗版、“”邪教等各类非法印刷和非法出版物,摧毁和铲除制黄、贩黄和盗版盗印窝点。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1日至4月10日):制定方案,明确职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告集中整治的范围、要求和整改期限。积极宣传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1日至6月20日):在县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县文广新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精心组织、步调一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各类文化场所进行至少三次以上全方位的联合大检查。集中人力、物力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的人和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县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是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五、职责分工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文广、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物价、商管办、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严格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文广部门作为娱乐和网吧等场所的主管部门,全面、细致地先期完成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名单及时抄报各有关部门。同时,作为集中整治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的取缔工作。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查处无证照经营场所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拒绝停业和限期内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娱乐场所、无证照网吧。同时,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及出版物等单位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主体资格。对文化行政部门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娱乐场所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网吧及出版物场所的治安、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娱乐场所色情服务、赌博、吸食和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
(四)对娱乐、网吧及出版物场所存在的欺客宰客、恶性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综合执法,联合整治。
(五)新闻出版局以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口袋本”、有害卡通画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盗版电子出版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加大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运输环节出版物的检查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要有计划、分阶段进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纪律,严守案件机密,认真全面完成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