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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植树添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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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植树添绿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植树增绿大行动的通告》(政发〔〕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年利用每年植树节、四月份春季植树月和秋季植树节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植树增绿大行动。植树增绿以高水平、大规模、密种植、厚绿带、多样性、彩相宜为目标,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木相结合,采取规划增绿、拆违见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造绿、合理密植等多种方式,打造春季多花、夏季多荫、秋季多果、冬季多绿的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形成人在景中、楼在园中、路在林中、城在绿中的有机融合,努力营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园林绿化风格,进一步提升全市园林绿化水平。

二、年植树增绿的内容、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城市中轴线绿化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实施景观绿化,绿化面积44万平方米。

工作标准:⑴中间为开敞大草坪,配置高羊茅与黑麦混播的冷季型草坪,保证视线通透、全年绿期,同时耐践踏。⑵开敞大草坪外围种植胶南地方特色的水杉树阵,高大挺拔,气势磅礴;并配置富于季相变化的银杏树,展现四季的荣枯变化。⑶在礼仪展示区与风河湿地之间,建设龙形水系,主要种植观赏湿生植物,在净化水质的同时,打造良好的观赏效果。⑷栽植方式以胶南地方特色为主,在展示地方文化的同时,展现地方乡土种植文化。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城市阳台、海水浴场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城市阳台景观工程,绿化面积27万平方米;海水浴场景观绿化建设工程,绿化面积3.1万平方米。

工作标准:⑴充分考虑自然地形塑造、植物层次丰富、四季景象变化、林灌线型流畅、疏林草地优美,体现自由、动感、开放、亲和、自然的特点。⑵严格执行绿地建设、植物配置等有关园林绿化标准,围绕建设生态景观、特色景观、品质景观目标,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⑶绿化区域水肥养护到位,花坛、草坪无杂草,修剪及时;绿地内无裸露土地、无病死株、无缺株、无杂物和垃圾。⑷在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市城建局

(三)市区道路、重要节点景观绿化提升

建设内容:在上海南路两侧各建设20米宽绿化带,绿化面积40万平方米;西外环隔离带栽植小龙柏及冬麦草,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对东风路、文化路、新华路、珠山路、海王路实施绿化提升,栽植行道树660株,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对滨海大道交深圳路节点、滨海大道交世纪大道节点、深圳路交路节点、深圳路交易通路节点进行绿化提升。

工作标准:⑴树种选择要乔灌结合、针阔混交,以大规格乔木为主。行道树为全冠或半冠栽植,选用非截杆苗木,苗木要求冠幅完整、树姿优美。外地苗木要在本地驯化培养两年以上。灌木以常绿为主,加大色叶植物的栽植量。⑵突出推广使用常绿植物,常绿植物要达到70%以上。加大栽植造型植物数量,提高景观性。⑶行道树和道路两侧绿篱等园林树木要根据植物特性进行合理修剪,修剪侧重艺术性,满足植物生长和观赏性要求。⑷在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四)立体绿化

建设内容:实施立体绿化10处。

工作标准:⑴立体绿化要选用苗龄3-5年的攀援植物,沿街庭院墙壁栽植爬墙虎、蔷薇、迎春、连翘等攀援植物,使绿化向空中延伸,既增加景观效果,又有效增加生态效益。⑵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五)绿道建设及滨海大道绿化提升

建设内容:新建城市绿道10公里;对滨海大道已征地未绿化部分进行临时绿化,种植三叶草43.6万平方米;对南三角以南、海滨大道以北三角绿地实施绿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

工作标准:⑴制定切实可行的绿道建设及管护标准。⑵结合资源环境和基础条件,突出重要节点和城乡区域的文化特征与生态资源,塑造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绿道景观,让绿道呈现“多样的精彩”。⑶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大幅增绿、立体配置的原则,密植混交,深厚多彩,方便市民,完善功能,把绿道建设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施完备的“带状游园”。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六)河道绿化

建设内容:重点实施峄山河、相公山河、大卢河、两河等4条河道两岸绿化工程,其中峄山河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相公山河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大卢河绿化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两河绿化面积约4万平方米。

工作标准:⑴针对河道两岸现状植物种植层次单一,景观效果差,并且缺乏利用水生植物进行水体美化等问题,以乡土种植为主,适当引进新品种。⑵植物的属性选择与配置形式与绿地的功能相协调,利用植物多样性遮挡不雅景观。⑶绿化整治工程完成后,形成观赏湿地植物带、滨河林带、广场树阵等多种绿化形态,配合实施桥梁、建筑小品、驳岸、铺装等景观工程,打造城市新的景观绿廊。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七)主干道及与周边区市连接路主入口绿化

建设内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道路、镇村路两侧的林带断档补植;泰薛路与诸城市接壤处等重要节点造林绿化,道路两侧各建设10米宽的较高标准林带,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50亩。

工作标准:⑴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树种搭配合理美观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绿化树种要多样。采用近自然式混交,注重常绿与落叶树种、乔木与花灌木、季相变化和色彩的搭配。⑵主要栽植较大规格树木、加大种植密度和厚度,背景林、中层植物和前景地被层次分明。突出乡土树种(植物)、常绿树种、色叶植物的应用比例,大量栽植乔灌木,大幅增加绿量,突出层次和季相景观。⑶重视树木栽植的工程管理,以树种质量、大树树穴深度及种植土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为重点,保障苗木成活率,提高绿化效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八)荒山造林绿化

建设内容:重点实施滨海大道灵山卫段可视范围的小珠山南坡毛家山村、大楼村、开山口村荒山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000亩。

工作标准:⑴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适地适树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荒山绿化方案,并组织实施。⑵树种选择及苗木规格要达到相关标准,苗木均要求无病虫害、无机械劈裂伤。⑶按照生态恢复原则,统筹调运建筑垃圾回填采石坑,进行植被绿化,采用绿化喷播等形式恢复山体山貌,提升绿化景观。⑷做好美国白蛾、黑松枯枝病等病虫害的监测,并做好物资储备;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各类病虫害的发生。⑸加强山林防火队伍建设,对易发山火区域配备应急队伍,加强巡查。清理山林杂草,消除火险隐患,实现山林的有效保护。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灵山卫街道办事处

(九)万亩林场建设

建设内容:以张家楼镇丁家寨村为重点,向周边扩展,集中连片建设以蓝莓为主的张家楼镇万亩林场;以长阡沟现有开发项目为依托,建设以山区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和蓝莓经济林为主要内容的藏南镇万亩林场。

工作标准:⑴以增加森林资源,增强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环境竞争力为目的,实施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绿化、林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规范化保护。⑵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注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并重,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⑶主要依托宜林荒山荒滩、干线道路、河渠水库等进行,并结合原有成片林地进行新建、扩建。⑷总体规划一步到位,项目分步实施,功能逐步配套完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张家楼镇、藏南镇

(十)村庄绿化管理养护

建设内容:对村庄绿化进行全面补植、管理养护;探索建立农村绿化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工作标准:⑴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村庄植树增绿方案和实施计划,既绿化美化农村家园,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打造绿色村镇。⑵重点清除绿化带内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保持绿化带干净整洁,达到村洁景美、生机盎然的效果。⑶及时清除死亡苗木,并及时补植相同规格苗木,苗木成活保存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植树增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的植树增绿大行动指挥部,在市城建局、市林业局下设两个工作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植树增绿大行动工作机构,对辖区任务分解要做到具体、明确、详实,并按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市城建、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综合服务,强化监督检查,并加快审核批准,用最短时间依法通过招投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承担相关工程,及早订购苗木,力争最佳时机植树,使植树增绿工作提速增效。要加大绿化投入,充分发挥市财政绿化专项资金作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加大对植树增绿的投入力度;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植树增绿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广辟筹资渠道,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基层植树增绿的积极性。要把植树增绿大行动成效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林业局出台具体的镇、街道办事处绿化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二)政府倡导,社会协同。要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热情,形成政府倡导、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居民社区和市民积极参与植树增绿大行动。提倡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认建认养、绿地冠名等形式出资承建绿地项目。对义务植树基地和建设规模较大的义务植树林,可以由有关部门命名纪念。开展“花园式宜居小区(庭院)”、“花园式生态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对在植树增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要坚持依法建绿,严格执行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新建城市绿化项目不达标准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园林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验收或整改完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绿化标准,对所辖范围的附属绿地进行增绿补绿,提倡对适宜绿化的空地全部进行绿化。

(三)规范养护,依法护绿。参与植树增绿大行动的单位、个人及各绿化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绿化技术规范,科学合理种植养护绿化植物,确保植物成活率。要加强病虫害防治,提高日常管护水平,确保植物花繁叶茂、健康生长。要坚持依法护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破坏绿地,不得擅自将绿地改作他用和开发建设。对乱砍、乱伐、毁坏、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植树增绿大行动的成果。

(四)注重舆论,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植树增绿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抓绿化就是抓环境、抓绿化就是抓发展、抓绿化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及时宣传植树增绿工作成果,采取观摩及现场会等方式,宣传先进做法和经验,对于推动不利、行动迟缓的要进行通报。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植树增绿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对违法占绿和破坏绿地等现象和行为,要及时曝光,严厉谴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通过不断加强舆论宣传,使植树增绿工作深入人心,打造人人关心绿化、爱护绿化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