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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效能管理  提升地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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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效能管理  提升地税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新管理理念,夯实管理基础,推行行政效能管理,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地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尽管分局面临任务重、税源紧,减收因素明显增多等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但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正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要树立一个理念,采取多项措施,朝着一个目标,大力推行行政效能管理,就能显著地提升地税管理水平,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勤、新、实、快、好”的良好局面。分局在推行行政效能管理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讨,现分述如下。

牵动全局贯穿始终——行政效能管理的理念

管理是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域牵动全局、贯穿始终的大事,它可以把具有某种联系的因素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它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协调的运动。而这种协调和运动往往是随着一系列指令、规章、制度乃至法律的形成而形成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效能发挥,则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举止文明,效率大增。没有严格的管理,就不会有工作上的高效率和高效能,也不会有人员的高素质。同样道理,涵盖地税工作各方面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制度,并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努力提高税干整体素质,营造一个严格的科学的管理环境,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地税工作体系,就会使管理水平、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纳税服务逐步融入到行政行为的各个环节,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纳税服务指南,构建公开的纳税服务体系。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纳税服务作为新征管模式的基础性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前一个阶段,分局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收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及强化内部行政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当前管理理念正在从人治型向法制型转变,应对税收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靠过去老一套的办法已经很不适应了。而我们少数干部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还没有意识到危机在前,转瞬即到。表现在工作上就是不注意学习,不注意知识储备和知识更新;在征管中不注意摸索规律,凭老经验应付,创新的欲望和要求还不够强烈。另外,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未得到根本落实,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和理念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与纳税服务相适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未与纳税服务岗位挂钩,形成有机的整体。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范,征管规范化水平还比较低,优化服务也是口号化,抽象化,不具体,不明确,没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切实解决纳税服务手段的问题等。由于没有建立起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法规公告、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信息查询、服务投诉等信息平台,没有建立起对现有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加工、分析、再应用的管理制度多元化,纳税申报范围小、层次低,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观念在数据管理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以至税收征管业务还不够规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随意征管行为。而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效率的投诉和处理等也相对滞后。

对于过去十年取得的成就,我们深感自豪,正因为大家认清了形势,明确的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了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了足够的清醒的认识,从而自我加压,推行行政效能管理,去实现地税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采取措施注重服务——行政效能管理的手段

今年是省局确定的“规范管理年”,分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时间,采取过硬措施,抓好“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动分局地税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行政管理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今年省局“规范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抓好行政管理,分局采取的措施围绕“服务”二字做文章,以落实加强征管,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方针。内容包括:

——健全执法机制。首先是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行政许可法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组织和推动,要求政府和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立足发展、营造环境、创新进取、勤政为民、廉洁高效、公正透明、依法诚信、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对经济的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由具体管理到宏观管理,从行政隶属管理到依法职能管理的转变。因此,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条不紊。行政许可法以构建民主、廉洁、高效的法制化政府为目标,克服滥用行政权力的弊端。为依法行政,我们一是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将税收从登记管理、纳税入库到税收稽查全过程均纳入各项制度管理之中,按要求操作,按制度办事,减少人为因素和执法的随意性,从细节上严加防范,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二是严格执法。地税机关的一切税收征管行为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一切涉税行政行为均要有法律依据。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体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到位、引用法律准确,严把执法关,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开展执法责任追究。一切执法行为要合法有效,否则,对无效的行政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每个税务人员均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依法行政,正确执法,热情服务,力求公正无误。对执法过错实行责任追究,有错必究,究错必严。

——增强服务功能。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为经济发展服务,这就是努力收好税,壮大地方税收规模,努力执行好税收政策,这是大的服务。另一方面要优化纳税服务,把纳税人摆在税收工作的中心位置,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针对有的人不太关心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我们把纳税服务逐步融入到行政行为的各个环节。税收工作者真正转换角色定位,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始终把纳税人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工作的过程之中,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为突出税收服务的效率,力求高效快捷,分局办税服务厅集中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纳税申报、咨询宣传等涉税事宜,在办税服务上有“八公开”,限时服务及首问责任制,大力提升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服务水平,分局努力做到:一是完善征管稽查。应用征管软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建立科学使用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式,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状况,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完善稽查工作规程和检查管理手段,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二是改进管理手段。巩固完善提高纳税申报,实行纳税一窗式管理,按时完成一窗一人一机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监督管理由征管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信息化建设由简单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干部人事工作由日常事务型向整体人才型转变。三是密切加强协作。做好地税工作,光靠分局自身还不行,还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需要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需要新闻媒体的支持,特别需要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各部门协作作为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等,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提升工作效能。以提升行政能力为前提,严格管理为基础,完善监督为手段,在征管查、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并抓好落实。对于行政管理,分局党组针对实际制定和修订了14项制度,包括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招待制度、集体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使分局行政事务的管理有了依据。并将工作任务分科、室、所将全年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思路,具体工作措施;目标分解到岗位,界定到个人,落实到实处。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督查考评考核奖励等。由于分局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激发了工作热情,增强了工作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

——发掘干部潜能。前段,税务行政管理工作有些滞后,吃大锅饭、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问题,使部分干部感受不到工作竞争压力,行政效率低下,为此,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部门组织,合理设置机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高效运转的政务服务体系;并激活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分局首先着重抓好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从完善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明确了抓队伍管理方面的思路,对一些管理环节建立了8项制度。比如“六好科所评比制度”,“六好”的内容,就包括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信息技术实力、执法服务、完成任务、廉政勤政等;“队伍建设”的内容,又包括规范服务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执法服务,完成任务,廉政勤政形象好。对于这8项制度的落实,经过召开行政民主生活会,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声,经过归纳整理为117条。通过抓紧队伍管理,使全分局系统干部的管理意识、管理水平、管理效能得到明显提高。涵盖地税工作各方面的符合实际的长效机制及科学管理制度,服务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地税工作体系。

——督查强化调控。再严格的制度如果没有贯彻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达不到管理的效果。税收执法监督是促进税收规范执法不可缺少的条件,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途径,外部监督和内部督查要坚持双管齐下,多头防范,外部监督主要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法规的情况检查,调查或评议,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社会调查、审计、制约、监督和督导,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创新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果,铺就绿色通道。使税务机关改进税法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监督,构筑严密的内部执法防线,完善监督机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赋予相应的监督权力,做到监督内容清楚,目的明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大税收执法公开力度,全面实施税收阳光工程。为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考核,达到行政效能的均衡发挥,分局建立督促考核体系,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小组”,对分局各科、所督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查表明,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分局工作逐步走上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轨道。各科、所和干部的工作都讲原则依程序,增强了计划性,减少了随意性。在落实制度方面改变了以往工作中“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散”的状况,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分局督查小组还下达“督查通报”与“整改通知”,如8月23日,分别下达到天顶所、望岳所、望城坡所、岳麓所、银盆岭所的整改通知书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内提素质外树形象——行政效能管理的目标

推行行政效能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提升地税管理水平。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分局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取决于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可借鉴企业的做法,对业务类税干实行持证上岗,对政务类税干加大民主选举力度,对确实难以胜任工作者实行下岗分流,从总体上提高税务队伍的素质。要全面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培养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全面提高税干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本领。

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理念要渗透到税法执法工作之中,税收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税务部门的形象。我们要从维护国家税法权威,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收负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出发,树立税务部门的形象。

要坚决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解决执法不严,税收征管秩序较乱的问题。这主要表现是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比较松驰,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没有采取税法所规定的措施,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比较低。这种状况会严重损害税收征收秩序和税法的严肃性,导致税收流失,任其发展下去会影响税务队伍形象。因此,在行政管理上,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税收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使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速度以及经济税源的变化相适应,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高速度、高增长比例,以严格防止为了完成任务而不严格依法纳税的倾向,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要严肃税收执法程序。程序是对权力的制约,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保证。做到程序正义,才能确保实体正义,才有可能防止发生的对征税权力的滥用,才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执法程序到位,实现税收执法的公平与正义。

要全面建设服务型的税务机关,坚持为企业提供规范、诚信、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在创新服务模式上,要着眼于方便纳税人,讲求公开、公平、效率、拓展服务方式,构筑深层次、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新体系。要在完成“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提醒式服务、分类式服务、沟通式服务、移动式服务和评估式服务等特色服务。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针,把纳税服务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推行“微机控税”和电子税控装置,提高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减少执法弹性,规范执法行为。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税务机关还应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功能,因为新闻舆论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新闻舆论在深入宣传税法,整顿税收秩序等方面作用很大,一是有导向性;二是可进行监督,运用媒体广泛性、多样性和权威性,及进揭露和鞭挞偷逃税款的现象,弘扬正气,遏制邪气,强化管理的功能,发挥教育的功能,也有助于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发挥税收职能,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机关内部需要培养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机关文化。分局开展了“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及“建设学习型机关,锻炼高素质队伍”、“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设立起宣传板报、形象宣传墙、《岳麓地税》(内部刊物)等宣传阵地,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服务型建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些都有助于推行行政效能管理,提升地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