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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新思变提升“一窗式”管理效率
——我局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行“一窗式”管理进展情况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8月份是全面推行“一窗两机三人”“一窗式”管理模式的第一个征期。在推行“一窗式”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中,我局从组织领导、人员配置、业务培训和岗位设置、制度约束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一窗式”管理模式的如期顺利运行。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一窗式”管理模式的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安排,特别是在8月份征期内,局长陆日生、业务副局长张邵北亲自坐阵窗口指导。在人员配置上,从两个管理科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稽核小组,并将人员的管理权直接下放到计征科,按窗口人员进行管理。在业务培训上,7月底,分局组织窗口人员对“一窗式”管理模式的操作规程、稽核要求、资料传递等进行集中学习,并按照“一窗两机三人”的岗位设置模式运行具体要求进行了模拟操作,为8月征期推行“一窗式”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设置和明确了认证、报税、稽核、申报、综合处理等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实施责任考核,考核按岗位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即对四个岗位分别计分25分,对认证报税申报期外的岗位职责视同认证报税申报期内的岗位职责考核,并将岗位考核纳入岗责体系,实行按月检查、按季考核。通过8月征期的运行,我局所辖12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全部报税成功,共稽核进项抵扣发票13000余份,窗口申报比对准确率100%,办税效率进一步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整个运行工作紧凑有序,“一窗式”管理工作受到了市局的通报表彰。
二、推行“一窗式”管理服务中遇到的新情况
推行“一窗式”管理,尽管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缩减了办税时间,方便了纳税人,但在企业申报环节过程中,也逐渐反映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又集中反映在纳税大户。我局今年工商各税7839万元,其中“两税”任务达659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和“双定户”共1555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9户,90%的税源集中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中年纳税超过100万的企业有7户,税源比例占到“两税”的85%。由于这些企业规模大、原材料采购和运输费用多,而且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型企业收购发票多,每户企业每月至少有上百份的运输发票、收购发票,最多的甚至高达700多份,如果加上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些企业的进项抵扣发票达千份以上。如邵阳市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邵纺机)年销售额2.5亿元,年实现税金1500万元,每月运输发票至少有400余份,最多月份达到800余份;再如邵阳市宝庆实业集团和邵阳市酒厂分别以竹子和粮食为主要生产原材料,收购、运输发票每月都在300份以上,最多月份上千份。因此,在申报期内,窗口的对进项发票的审核和表票比对的工作量相当繁重,由此呈现出的问题也显而易见:
一、对进项发票审核重复。对于企业取得的进项抵扣发票的审核要分别由管理科和计征科进行初审和复审,一些大企业每月在申报期前须将当月上千份原始发票从凭证中抽出,送到分局管理科进行初审,由管理科对照原始发票逐一审核,对允许抵扣的发票加盖印章;但到申报期时,企业又要再次将发票抽出到办税窗口,由办税窗口再次逐张进行“票表对比”审核,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抵扣。这样一来,即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同时,也增加了窗口的工作量。
二、发票滞留窗口时间长。面对“一窗式”管理服务,许多纳税人感慨地说:“过去办税来回要跑几趟,现在好了,来一趟就办完了。”尽管如此,但一到大企业上门申报时,窗口就会排起长队,许多纳税人也因此而抱怨,为什么?归根到底,主要是窗口对于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收购发票等进项发票的审核工作量大,发票一般在窗口滞留一到两天时间,才能审核完。这样既延长了企业自身的办税时间,同时也影响了其它中小企业纳税申报,在此期间无法办理中小企业的纳税申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税效率。
三、企业携带原始凭证多次往返税务机关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两次审核都是企业会计携带大量的原始发票到窗口进行比对,期间需要几次往返,十分不便,易丢失发票,给税务部门和企业增加了压力。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在申报时总要专人专车护送发票。如邵纺机,该企业一到申报期就要派专车由3人护送进项发票到窗口进行审核。
四、审核方式粗放。对进项抵扣凭证的审核一般是采取对发票本身的审核,而运输发票、收购发票和手工发票不能通过认证,仅仅对发票票面的审核,缺少相关的附件资料作参照依据,难以核实抵扣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对运输发票的审核,就运输发票本身而言是合法的抵扣凭证,但运输发票的费用仅限于生产性支出才允许抵扣,而对运送垃圾、办公搬迁等非生产性运费支出不允许抵扣,且其性质不能在发票上直接反映,所以,仅对发票的审核就无法判断其合法性。因审核的深度不够,易造成漏审错审,导致税款流失。
五、对企业的政策辅导性不够。企业到税务机关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对企业不允许抵扣的发票涉及的各项相关税收政策难以详加辅导,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企业会计往往因为业务上的不熟练,在处理进项税额时产生申报错误,将因税务稽查导致不必要的处罚损失。
三、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窗式”服务作为总局加强增值税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新举措,在推行进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认为,在推行“一窗式”管理进程中反映出问题并不要紧,最主要的是在推进进程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基于此,我局通过广泛调查,集思广益,专题研究,确定了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的,即一是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报审核为税务机关主动上门延伸服务的转变,二是由对进项抵扣发票的单一审核、实行“票表比对”向审核进项抵扣发票和审核相关附件资料相结合、实行数据汇总、“表册比对”的转变,三是由粗放型检查向辅导型检查的转变。采取了先试点、后拓展的办法,大胆推行“一窗式”管理进项税额上门审核延伸服务。
在试点单位的选择上,鉴于邵纺机电算化水平高、财务核算体制健全、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好,并且企业有迫切要求,我局从9月初开始在邵纺机进行了试点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及企业的反响非常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服务对象,明确服务要求。
在上门审核进项发票延伸服务的对象上,我局定位为:年纳税上百万元且取得的运输、收购及专用发票等进项发票在百份以上并需税务机关派人上门审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审核时间的要求上,对内,规定审核人员上门审核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对外,要求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前向分局提出申请,分局对上门延伸服务原则上不得安排在每月3号以后,以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同时,我局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将其纳入岗责体系考核范畴,将上门审核服务工作视同“一窗式”管理岗位考核。
(二)设制审核清册,创新审核方法。
“一窗式”管理延伸服务上门审核进项税额的思路已经确定,摆在我们面前的最主要的难题是如何将上门审核的内容进行归集,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审核体系,直接减少大企业纳税申报时的工作量和申报时间,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我们在深入企业调查、征求企业意见、查阅政策依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运输发票和收购发票等各类原始凭证分门别类设制了运输、收购发票进项税额审核清册,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手工及无密码区)审核清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发票审核清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发票审核清册》和《申报进项税抵扣汇总表》等表册。审核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发票所属凭证号码、票面金额、抵扣金额、扣除率、当期实际抵扣金额和经审核同意抵扣金额。在确定表格设计模式的基础上,我们与邵纺机的财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利用信息化手段,设计出企业只需要按凭证号码顺序输入发票号码和票面金额,就可自动生成抵扣金额、当期实际抵扣金额税款并自动累加的电子表格,实现了科技加管理,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化在“一窗式”管理的运用。按照清册的设计的内容,“纳税人识别号”、“凭证号码”、“票面金额”等栏目由企业填写,“经审核同意抵扣税额”栏由税务机关填写,“允许抵扣金额”、“当期实际抵扣税款”、“各项合计数”和“汇总数据”栏由电脑自动生成。审核人员上门进行审核时,依照凭证号码顺序对照进项抵扣发票和所附资料逐份审核,允许抵扣的在清册上填写相应金额,并在发票上加盖“允许抵扣”印章,对不允许抵扣的进项抵扣票或抵扣金额不实的在“经审核同意”栏注明“不允许抵扣”,并作出书面说明,作为企业纳税调整的依据和申报依据。
(三)简化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要求。根据企业月平均进项发票数量的实际情况和“一窗式”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收购进项税额上门审核服务操作规程》,对审核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由企业向分局提出上门审核申请,领取《运输、收购发票进项抵扣审核清册表》;二是计征科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在纳税申报前一个星期内统筹安排,由管理科和计征科各派一名专职人员上门与企业联合办公,对企业的运输、收购等进项发票实行“不出门”审核;三是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分类统计同意抵扣的各项税额,造具总表,下附各项审核明细清册,在总表及各清册上签字、盖章,一份分局留存,另两份作为企业申报抵扣的资料;四是企业申报时,将已审核签字的总表与清册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申报大厅,申报受理岗位及管理稽核岗位将留存的清册与企业报送的清册及申报表核对,受理审核。同时,对于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实行“表册比对”。新的审核程序的最大特点是:一是审核程序的进一步简化,实现了税务部门2个不同科室对同一运输发票、收购发票的2次审核比对合二为一,减轻了企业工作量;二是企业到办税大厅申报认证窗口申报时只需要携带已核清册,由窗口进行“表册对比”,而企业不再需要携带大量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审核,确保了企业进项发票的安全。
(四)加强纳税辅导,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组织管理科、计征科人员上门审核企业的进项发票,边审核,边辅导,对认证不符、未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审查不允许抵扣的收购发票、运输发票,由审核人员分发票、分类别、分情况对财务人员进行现场辅导和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并及时调整进项抵扣税额,避免企业因理解政策的偏差而导致税务稽查的处罚。同时,将仅对票面的审核延伸到对凭证所属附件资料的审核,对凭证取得的来源、性质等方面进行深入审核,进一步判断收购发票和运输发票原始凭证的抵扣合法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漏洞。
四、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的成效
在邵纺机推行上门审核进项税额延伸“一窗式”管理服务试点一个月,成效初步彰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提高了审核的效率。推行“一窗式”延伸服务是将信息化手段与税务部门现场办公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在确保审核的质量基础上审核速度大幅提高。一是将纳税人两次送原始发票到税务部门审核改为税务部门上门一次审核制工作模式,简化了办事程序,最大限度缩短了企业办税时间,原来对月进项原始凭证数量多的企业需要进行两次重复审核近4-5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一次审核1天时间就可以完成。二是由于企业在填报清册时按凭证号编排,税务部门审核发票速度大大加快。同时,由于企业在申报纳税时,不必再携带大量的原始凭证,消除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携带原始凭证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由于简化了审核手续,企业申报时以审核清册代替大量的原始凭证,改原来的“票表比对”为“表册比对”,原来需要一至两天的申报时间,即使是最多进项抵扣发票的企业现在也只需要在15分钟以内就可以完成审核,既减轻了企业和税务机关窗口人员的工作量,提前消化了窗口服务时间,也为其他纳税人节省了申报时间,取得了“三赢”的效果,有效提高了窗口的工作效率。邵纺机办税员廖湘晖在接受邵阳电视台和《邵阳晚报》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企业一个月专用发票有300多份,最多的月份达到600多份,加上运输发票则上千份,我们这一个企业申报就要一天多的时间,其它的单位根本无法申报了,现在大祥分局想了这个好办法,很有效果,9月份,我们438份发票只花了15分钟就完成了申报工作。”
(三)促进了企业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由于实行上门联合办公,有利于辅导企业规范办税,将仅对票面的审核深入到对原始凭证和所属附件资料的审核,强化了审核手段,拓宽了审核范围,而且加强了对不能通过认证的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和手工发票的管理。通过对企业边审核、边辅导,进一步加强了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增强了企业财会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避免了因为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稽查处罚,对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对进项税额审核的进一步深入,及时发现了问题并加以解决,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例如,在邵阳纺织厂进行第一次上门审核中,共核减运输发票进项抵扣税额4.7万余元,涉税金额67.14万元。我局在发票审核时加强纳税辅导的做法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在谈到税务部门加强纳税辅导时,邵纺机办税员廖湘晖如实评价:“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的确减少了我的工作时间,对我们企业在进项抵扣中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给予了很好的指导和辅导,避免了因抵扣不实和申报不准造成的稽查处罚。”
(四)赢得了纳税人广泛认同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我局延伸服务在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社会上也树立了优质服务的新形象。我局在邵纺机推行“一窗式”上门服务的运行中,邵阳电视台、《邵阳晚报》等四家新闻媒体对我局推行“一窗式”上门服务的做法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邵纺机财务部长蒋向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国税部门推行上门服务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我们原来办这些事需要2人近10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1天就可以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邵阳宝庆实业集团得知消息后,该集团总经理粟清舟和副总经理罗湘凤主动找到我局主管副局长张邵北,强烈请求我局将其纳入“一窗式”上门服务对象,两位老总说:“这个办法太好了,会给我们企业减轻很多的工作压力,而且对规范我们的财务管理也有很大的帮助,我们非常欢迎。”
9月9日,《中国税务报》记者对邵纺机进行了现场采访。在谈到国税纳税服务工作时,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工学院兼职教授、邵纺机总经理唐蕾给国税部门评价很中肯,他说:“这几年来,国税部门的工作搞得很好,主要有2个特点,一是税务部门很敬业,我们该交的税他们一分都不会少收;二是服务很好,总是想方设法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邵纺机财务副部长赵知时说:“以往我们送发票到税务部门审核时要3个人专车送,现在只要1人携带清册就可以了;尽管邵阳每月取得的抵扣发票达千份的企业不多,但对于一些纳税大户多的城市具有非常好的推广价值。”对于企业的肯定,分局局长陆日生表示:“国税部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邵阳市国税局副局长李剑平对大祥分局推行“一窗式”上门服务的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国税部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是应该的,这种服务形式我们还将进一步的丰富,服务的内容进一步拓展,全面提升“一窗式”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