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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一种有效形式,同时也是案件来源的主渠道。自2002年以来,北京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重点查办药品回扣举报
药品回扣一直是信访举报的重点,又多为匿名举报,由于没有具体线索和证据,以及办案手段有限,所以很难查实。2002年市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加强了对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规律、防范对策的调研,对信访和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共同进行分析和排查,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2004年,进行了“药房托管”调研,探讨治理医院药品回扣的新途径。
二、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回执单”制度
为保证信访举报信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2003年开始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回执单”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凡是反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有具体线索的信件,进行直查核实;凡是反映直属各单位的一般信访件,在填写“信访转办单”的同时,附上“回执单”,要求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回执单”制度的实施,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各单位领导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更加重视,群众反映的违纪线索得以及时查清,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
三、建立“信访排查例会”制度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为了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在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案源和查办案件中的主渠道作用,2004年市卫生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信访排查例会”制度。通过“信访排查例会”,认真筛选和分析案件线索,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可查性强的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有具体线索的署名举报,确定调查方案,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情节,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工作中的错误,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戒勉谈话和相应处理。通过“信访排查例会”制度,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提高了信访件查实率和成案率。
四、建立“信访拟办单”登记制度
2005年,为了规范信访工作,市卫生纪检监察部门又建立了“信访拟办单”登记制度。“信访拟办单”的内容包括: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摘要、拟办人意见、领导批示、办理结果,从接信到办结,所有情况一目了然。同时,将所有的信访件全部编号立卷,以便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为了提高信访案件查实率,对署名举报,特别是有具体线索的署名举报,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办法,调查了解,核实线索,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