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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多年来坚持打造亮点、以点带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如一地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以此带动了整体工作全面上水平。1999年3月,该院被团中央、最高检联合命名为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年10月,我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全国六个联系点之一;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在该院召开,该院做了典型发言,并有九篇材料被会议采用,占全部会议材料的五分之三,相关经验在全国予以推广;2003年,该院被团中央、高检院、国家工商总局等十四部、委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检察长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截止目前,该院连续六年被省、市院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后两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一、抓认识,建机制,落实维权措施
该院从组织干警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不断深化认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领导议事机制。将维权工作列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于1996年成立了维权工作办公室,对如何全方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二是目标考核机制。他们把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纳入目标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业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三是案件审查机制。由批捕、起诉、监所抽调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组成未成年犯罪检察室,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认真审查,专题研究办理,把教育转化工作融入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四是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若出现错捕或质量不高案件,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保障了各项维权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维权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抓制度,促提高,规范维权行为
为进一步深化维权工作,规范维权行为,该院先后制定了十项制度、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并总结推行了维权工作“九法”。“十项制度”分别是:《维权办公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须知》、《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点》、《侵害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不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犯罪青少年跟踪教育卡》、《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卡》十项制度。“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分别是:《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行规定(试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常见十种罪名的证据规格和受案标准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批捕条件和质量标准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实行“两个延伸”、“两个文书”、“两个跟踪”的规定(试行)》和《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审查方式、审讯方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维权工作“九法”:即健全机制法、规范制度法、特殊审查法、讯教结合法、强化监督法、重点帮教法、共建创安法、联动预防法、热线扶助法。维权工作“九法”已于2000年被省院在全省推广。十项制度、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及维权工作“九法”的有效执行,使审查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更具操作性,维权工作更加有章可循,从而使我院的维权工作纳入了长效化、规范化轨道。
三、抓教育,促延伸,维权工作全面上水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在维权工作中,他们以加强法制教育为根本,针对不同工作对象,确定“三个营垒”,搞好“三项延伸”,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地拓展维权渠道,使维权工作从整体上提高了水平。一是将社会上的未成年人确定为第一个营垒,把工作触角向社会延伸。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具有分散性、游动性大的特点,是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群体,也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宣传的重点和难点。他们采取上街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和未成年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会公布“维权”热线,提供法律帮助。他们还创办了“家长学校”,举办由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参加的学习班,以亲身所办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辅之以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内容进行法制教育。同时,他们积极与工商、团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协手联动,加强对“三厅一室”,即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桌球室的管理;加强对书摊、书店、音像店等文化娱乐市场的联合检查,禁止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流向市场,减少了危害青少年的不稳定因素,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将在校生确定为第二个营垒,把工作触角向校园延伸。在校生占全县未成年人总数的90%左右,加强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是拓展维权渠道的一个重要方面。该院先后与县内多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检校共建活动。在送法进校活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大课与小课相结合。大课就是组织全校或分年级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进行普遍教育;小课是指对某个问题突出的班级,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课堂教育和板报专栏宣传教育相结合。为便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向各学校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和校园内的法制板报专栏,予以讲解、刊登。一般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搞好普遍教育的过程中,对发现有不良行为的个别学生,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工作,学生自制力增强了,立志成才氛围浓厚了,素质教育水平提高了。三是将已失足的未成年人确定为第三个营垒,把工作触角向帮教人员延伸。凡不捕、不诉和社会上“五种人”中的失足未成年人,实行网络化动态跟踪监督管理,力争通过努力,做到“工作有人做、回来有人管、困难有人帮、渠道有人疏”,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在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中,实行“三见面”,即与监外执行罪犯所在地派出所见面;与监外执行罪犯本人见面;与监外执行罪犯的家属见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帮教工作中,以正面教育为主,从思想上启发引导,使他们既认识过去的错误,又鼓起勇气开创新的生活,采取各种方法措施,尽快解除其心理负担,对因家庭破裂或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失足未成年人,积极为他们联系复学或寻找力所能及的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有效保证了他们在社会上的认真改造,并使他们对生活燃起了新的希望。
多年来,该县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监外执行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2003年分别比1998年下降了8.5%和6.7%,在校生犯罪率为零。通过该院深入开展维权工作,为该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经济长期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