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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区政府把社区法制建设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社区法制建设新领域,促进了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
为建设“现代、绿色、文明”的首都新市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建设新思路
石景山区社区法制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六民”工程为出发点,其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法为准,利民为本,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以“完善街道社区服务、规范街道社区管理、创造街道社区法治环境和保障街道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街道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区文明、进步、健康发展。
推进社区法制建设的工作任务,一是促进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依法行政;二是促进以居民自治为特征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促进以民主管理、规范运作为要求的依法管理;四是促进以解决街道社区内涉法问题为配套的专项治理。
通过以上四个层面的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使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单位、居民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居民能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居民自治得到较好地实行;社区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社区的稳定有更充分的保障等。
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社区法制建设进程
在社区法制建设过程中,石景山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本着“抓好试点,逐步推广,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八角北里小区和八角街道社区为试点,在居民小区和街道社区两个层面上,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
1999年12月,八角北里法制特色小区试点正式启动,2000年5月,北京市首家社区法律事务中心和矛盾调解中心在八角街道正式成立,从而在居、街、区构建起了“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三网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网”。组织网络:包括“社区调解网、法制宣传网、法律服务网、安置帮教网”四个横向网络。在法律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下,每一个网络形成了街道、居委会、居民区、楼门等四级纵向组织,从而构成了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资源网络: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和志愿者组成,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居民需求,就近提供服务。信息网络:由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法律分中心、法律事务中心电脑数据库、社区分中心(居委会)电脑、触摸屏组成。它是一个放射状网络,可同社区单位和居民家中电脑联接。“三网一体”的服务模式为百姓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法制课堂,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法律书架和法律咨询箱,配置了电脑和法制光盘,开展居民需求调查、模拟法庭、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网上法律讲座等各种活动,为百姓提供全面、优质、便捷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市、区先后在八角街道召开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现场会,区专门下发了文件,在全区推广试点经验。一是在各街道社区,设立法律事务中心和“一门式”服务窗口,为小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二是以矛盾调解中心为依托,初步形成依法化解社区矛盾的有效机制,确保社区稳定。三是挖掘、利用社区法律资源,组建起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区共有千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活跃在各个社区。四是建立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工、青、老、残和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以社区法律援助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老、弱、贫、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于去年5月1日正式启动,在全区形成了专门矫正力量与社区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由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监狱和劳教人民警察组成的矫正队伍。他们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人”实行社区矫正。目前,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在顺利开展。
三、积极创建法制社区新模式,“法制小区”初具规模
1、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目的,创建“居民自治型”小区。
促进以居民自治为特征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区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社区改革的关键。老山东里社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居民自治型”社区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1年,老山东里社区开展了选举居民代表,成立居民代表会工作。依据代表条件,经过居民自己提名、反复协商、居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方式选举出了居民满意的71名代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当年的4月9日,老山东里社区第一届居民代表会议正式召开,代表们对居委会上年度的工作报告及本年度的工作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解决了居民普遍关心的道路、绿化、环境等18项热点问题。
2、以维护社区稳定为宗旨,创建“法制安全型”小区。
八角北里小区是石景山区第一个法制特色小区。该小区通过与区司法局开展社区共建,积极进行了建设法制特色小区的探索。在示范小区内建起了100多平方米的法制课堂并为其配备了专用桌椅;在八角社区中心和小区内设置了法制宣传橱窗、法律书架和法律咨询箱,配置了电脑和光盘,实现了法制宣传阵地的规范化;在法制小区内建起了与环境相配套的法制宣传牌数十块,并制作了上百块法制宣传板轮流展出,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金顶街模西北小区提出了创建法制安全型小区的新概念,将法制与道德结合起来,以“法制”促“道德”,以“道德”促“法制”,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保证小区的安全稳定。
3、以法制宣传为突破口,建立“法律服务型”小区。
苹果园街道社区内的北方工业大学和北京军区某部队是两大社会单位。苹果园街道社区通过“一用一送”的方式,有效地利用和配置了资源。首先,街道办事处与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联合成立了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很好地实现了社区与社会单位的结合。其后,苹果园街道社区通过军地共建的形式,在驻区内的某部队成立了“社区军民法律培训中心”,把社区法制宣传深入到军营,普及到官兵中去。在法律培训课中,司法所的人员针对部队官兵关心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战士家中的涉法问题出谋划策,受到官兵们的热烈欢迎。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石景山区法制宣传工作的又一特点。2003年6月,由区司法局牵头,八宝山街道、房地管理局、规划局、法制办、市政管委、城管等部门参加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美好家园”拆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八宝山鲁谷地区启动,石景山区公证处和汇源律师所的律师到场为居民解答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同年7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拆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上次群众提出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宣传和答疑。去年年初,区重点工程“远洋山水”启动以后,有些社区居民在一些问题上不理解,有集体上访的苗头。区司法局及时制作了一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宣传板在相关地区巡回展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