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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平安网讯乌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61年4月,恢复重建于1978年11月,现位于新市区恒年路(东邻长春路,北邻河北路)。经过逐步发展,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正规化基层检察院,担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任务,司法辖区包括新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等38个民族,总人口达50余万人,是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之一。2002年12月进行了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部门。共有编制71名,现实际在岗64名。各族干警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勇于争先,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一年多来,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方向,以科技强检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着力点放在真抓实干上,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实使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发生了巨大变化。法治理念教育以来,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新市区区委、区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一等奖;反贪局荣获全市目标管理第一名。五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三等功。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效斐然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为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作出的一项伟大战略部署,其核心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能不能搞好这次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关键看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每个领导思想能不能统一,认识能不能提高,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市检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部署,做了如下工作: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从2006年6月开始,院党组先后召开8次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由书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其法治理念教育成员由政工、纪检、办公室和相关的业务科室领导组成。院领导总负责,科室领导具体抓。教育的每个阶段先制订出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措施,领导小组每个人按自己的职责分工负责。院领导抓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抓部门干警,层层分工负责,确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具体内容落实。真正达到学习不走过场,一步一个脚印。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学习。在院党组制订出整体方案后,分阶段一步步扎实实施,在学习安排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先按上级要求全院干警停止办公5天,集中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电教片,以及《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培训工作条例》、《文选》,以及《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育》和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作风建设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还有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在集中学与分散学、科室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边学、边议、边写心得笔记,到目前为止,全院共写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100多篇,笔记200多篇。
(三)联系实际,突出主题,注重结合。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注意结合实际,联系工作重点问题重点先学,一是把理念教育与干部思想实际相结合;二是与规范执法公正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相结合;四是与八荣八耻相结合;五是与干部组织纪律相结合;六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七是与民族团结相结合,在相结合的基础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特别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五个同步",即:一是对内涵的理解与提高教育活动同步;二是推动检察业务与教育同步;三是服务大局与教育同步;四是整改完善与教育同步;五是建章立制与教育同步。
(四)边整边改,严明纪律,变化明显。任何一项教育活动,离开群众积极参与,就难以取得显著的成效,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做到边学习、边整顿、边改进,对学习讨论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对事不对人,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因素,在教育中发现有个别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识不足:认为学习是务虚,办好案子是务实。针对个别干警的模糊认识,领导小组及时找他们谈心,帮助提高认识,解除思想顾虑,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家思想党性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并且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即自觉学习充电的人多了,乱窜办公室的人少了;争抢办案的人多了,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少了;加班加点的人多了,迟到早退的人少了,组织纪律明显增强了。通过社会问卷调查,目前新市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各界群众对检察官的满意达100%,彻底克服了"四难"现象和"庸、懒、散"现象。精力全部投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
(五)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无私奉献。在活动中,学英模见行动,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艾合买提·依明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比思想,比贡献,看谁做的好人好事多,无私奉献多。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到2007年6月,全院从上到下做好事人数37人,主动捐款31000余元,反贪部门在查处新疆医学院医务人员受贿中加班就达100多小时,还有许多人带病坚持工作,都是常有的事,但谁都不说,无私奉献已成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突出重点,践行理念,业务创新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根本任务就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使国家法律、法规完好无缺的落到实处。
(一)公正执法,规范办案,实践依法治国理念。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尤其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以来,全院上下进一步加强了公正执法,规范办案力度,在执法效果上下功夫,突出"三抓",实现法治理念。一抓案件质量,达到100%。去年以来,全院批准逮捕793件1121人,不批捕55件110人,起诉930件1335人,不起诉22件30人。抱着向党向人民高度负责精神,仔细研究,严把案件质量关。批捕、起诉的准确率均达100%。反贪局立案26件,大要案占9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二抓机制建设,做到"五个规范"。对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制定了长效机制,做到有章可循,以较快速度实现了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规范、询问取证规范,卷宗装订规范、赃款赃物管理规范。三抓依法监督,落实"四个到位"。切实解决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大、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在实践中落实侦查监督到位、立案监督到位、审判监督到位和职务犯罪监督到位。
(二)心系百姓,保障人权,实践执法为民理念。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业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实践服务为民,做到"三个保障",实践执法为民。一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严格执行告知、送达、会见等制度,保障律师为其辩护权利。在办案中不打、不骂、不污辱被审查人。院里建立了设施齐全的警务区,对办案工作进行全程监控,自侦部门对全部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证嫌疑人的人权不受侵犯。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法权。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紧紧抓着这个契机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工地"活动,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活动,据统计从2006年到2007年6月,新市区人民检察院送法进厂矿、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共上法制课75次,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350余份,出动宣传车7台(次),书写大小法治宣传横标38条,黑板报17块,挂图44幅,宣传画册750余份,预防职务犯罪、禁毒、综合治理等宣传材料、手册1780余份。三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为民是责任,扶危济困是品行,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干警对法治理念内涵的理解更为深刻。
(三)检务公开,注重效果,实践公平正义理念。为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目标,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结果出公正、以形象树公正为工作切入点,达到"三个公正",践行公平正义理念。
(四)打防结合,构建和谐,实践服务大局理念。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多年来,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来抓,推行廉政准入制度,重大工程介入制度,对全区开展系统预防,预防科先后到西北石油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新疆医科大学等单位开展专项预防活动,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举办现身说法大会等。从思想上清理腐败根源,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发生。
(五)政治坚定,听从指挥,实践党的领导理念。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党的领导放在检察工作置高无上的位置,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召唤,无论对干部人事,还是工作方针都向党中央保持一致,执行党的部署和要求,做到"三个确保",践行党的领导理念。一是确保学的快,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多年来形成院党组周三下午中心组学习雷打不动和周五下午全院干警政治学习制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及时传达到干警,重大活动,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三级传达,建立由政工、纪检分工明确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二是确保抓的实,创造性开展主题实践。新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举办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学习经验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式落实党的要求。三是确保落的准,把党的领导贯彻于检察工作始终。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器,是党手中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力武器。检察机关将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便于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法律正确实施,紧紧围绕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做好检察工作,发挥应起的作用。在为期一年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领导到位、学习任务到位、查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使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为: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执法能力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机制改革明显推进;基础保障明显提升。
三、完善机制,规范行为,科学管理
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完善制定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一年多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对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民行、渎职、反贪等业务部门执法规范和执法行为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队伍建设管理上,完善了《院领导值周制》、《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作风检查处理的规定》、《纪律作风督查制度》;在党员的管理上,落实并制定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极大的强化和约束了全院干警的思想与行为,实践证明,只有加快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才能真正解决机关和干部队伍存在的"庸、懒、散"问题。要强化制度的落实,加强制度的硬性约束力,真正实现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硬发展。通过法治理念教育中查摆,至今全院未发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无一人收受贿赂,无一人被举报、查处,反而涌现出多名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和清正廉洁先进个人。
四、抓好队伍,树立形象,争光添彩
在一年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摆在首位,党员带头学、带头写、带头谈、带头做、带头抓、带头查、带头改。在党员的带动下,部分退到二线的老领导、老同志,也主动来参加学习,提合理化建议,为建先进检察院出主意想办法。这些老同志往往以一当十、以十当百,他们的行为与号召力远远超乎想像力。如副县级调研员、原党组书记冯潜江在新办公楼建设中出主意想办法,体现了当年招标、当年交工的突出政绩,最近市院为他荣记三等功。其他由于年长退下来的党员领导也是一样,只要院党组有什么号召,他们就有什么行动,而且在检察业务中不断传、帮、带,他们的精神深深打动着全院干警,每逢佳节,院党组领导都要带上慰问品挨家挨户看望走访,对此许多老同志对检察院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把检察院当成自己的家,有什么就说什么,真像一家人,团结战斗的花朵在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永开不败。在去年年终和今年自治区、市政法委、市院、新市区区委、区政府及人大、政协在检查中都对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业务、学习、人文关怀、凝聚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完)(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