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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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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努力方向。

近年来,浙江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从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遵循“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创业创新,努力探索顺应时展趋势、符合浙江实际的“三农”发展之路,使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65元,连续23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全省“三农”财政投入达到496亿元;全国百强县中浙江占30席,全国千强镇中浙江占268个。今后5年,是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时期。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明确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创业就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的工作力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努力使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与发展现代农业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产品价格稳定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一项硬任务。目前,浙江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要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就必须按照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推进浙江“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创新农业发展思路,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来克服农业资源紧缺的瓶颈制约,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以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来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具体来说,就是以提升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农业增产增效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为目标,把强化农业基础的着力点放到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上,大力推进农业在发展理念、产业规划、科学技术、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实现农业生产主体、产业结构、生产模式、服务体系和装备设施的全面转换,促进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高,努力走出一条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功能多样、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把推动农民持续增收与促进农民充分就业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推动农民创业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繁荣

促进农民充分就业和持续增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千百万农民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率先闯市场、办企业,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新形势和建设新农村的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扶,着力提升农民群众创业创新的能力,努力搭建农民群众创业创新的平台,引导农民从各自为战的分散创业转到分工协作的集聚创业上来,从第二产业领域创业为主转到“一二三”产业更为广阔的领域的创业上来,从鼓励一部分能人率先创业创新转到全体农民创业创新上来。特别是要通过强化技能培训、结对帮扶和改善创业就业环境等举措,帮助能力不强的农民实现就业和低收入农户实现小康,做到让不同素质、不同能力、不同区域的农民群众都能各展其能、各尽其力、各创其业、各得其所,在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实现全体农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共同富裕。

把推进城镇发展与加快农民市民化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形成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新机制

我国是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加快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才能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只有缩小城乡差距,才能让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只有按照“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建立城市带动农村、农村支持城市的长效互促机制,才能做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当前,浙江已进入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城镇化进程中,把农民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把推动农民分工、分业、分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既要创造农民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安居乐业的条件,逐步实现进城农民市民化;又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推广“农村新社区”建设经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文明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覆盖,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把破解农村民生难题与加强农村社会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当前,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众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共享基本公共服务的愿望日趋强烈。同时,尽管近些年来以改善农村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建设明显加强,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仍有许多民生难题有待破解,如: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教学质量差距较大的问题;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职工社会保险对农民工覆盖不广、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依然缺失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人居环境脏乱差依旧比较突出的问题;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放到农村,按照城乡居民平等拥有发展机会、公平享受发展成果的要求,更多地承担起农村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责任,把更多的民生投入用于农村,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惠民工程,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努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会建设滞后的状况。

把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保障农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浙江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随着农民利益诉求多样化趋势的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与农民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还不完善,忽视农民利益、漠视农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仍存在不少隐患,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显得越来越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把保障农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此,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农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创新基层民主形式,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充分的民主权利。

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与推进城乡配套改革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动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的主要方向。浙江在“三农”工作和统筹城乡方面取得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靠从农村开始率先探索推进并不断巩固深化各项改革。应该看到,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尚未消除,新一轮统筹城乡配套改革比以往的改革更为复杂艰巨。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来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尤其是要在规划建设、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土地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建立有利于农民平等发展、全面发展的各项体制,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要素自由流动、经济互促共进、社会和谐共融,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