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再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提名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干部选任提名工作,要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相结合、民主公开和以法依规相统一、荐贤举能和权责对等相适应、整体配套和规范稳妥相促进,进一步改进初始提名方法,规范提名推荐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强化工作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要明确提名推荐主体
在干部推荐提名过程中,全县范围内任何有民事能力的公民,都有提名推荐或自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权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个人和普通干部群众都享有平等的初始提名权力。县委主要领导可以提名部局镇党政正职人选,对其他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配备提出建议人选,原则上不对部局镇党政副职及以下职务人选提出初始提名建议。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局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提名部局镇党政领导班子副职人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局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机关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参与提名推荐干部人选。县委组织部可以对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各级各类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初始提名。要把领导干部个人提名、组织提名和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提名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干部选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质量。
二、要公开职位空缺情况
组织部门要定期对部局镇领导班子职数进行清理,理清领导班子配备的缺职空岗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干部队伍稳定和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推进的前提下,在不出现因重大人事变动影响社会稳定或引发工作断档的情况下,将适合公开的空缺领导干部职位和职数、符合推荐提名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和文件等媒介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荐提名。
三、要规范提名推荐方式
要在充分发挥各个层面提名推荐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多种提名推荐方式作用基础上,统一规范提名推荐行为。干部选任的有效初始提名,必须以书面署名提名的方式向组织部门推荐。党组织提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推荐,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向组织部门上报《干部推荐提名报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提名推荐干部人选,要按照知人善任、人岗相适等原则,认真填写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向组织部门署名推荐干部。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向组织部门提名干部人选也要填写《干部提名推荐书》并署名。对重要干部的提名推荐,要积极探索县委全委会或全委会扩大会议民主推荐提名方式,组织发动县委全委会委员进行定向或不定向推荐。对特殊岗位或在特殊情况下的领导干部人选提名推荐,也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标准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提名环节,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要科学运用提名结果
组织部门要收集汇总提名推荐情况,按照推荐提名候人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提名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要建立提名推荐结果综合认知评价机制,采取认知评价、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等方式,把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干部群众提名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提名推荐人选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现实表现相互验证,既要避免“重领导推荐、轻群众推荐”的倾向,也要避免简单地以票取人,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提高提名推荐信息的真实性和人选的可靠性。根据资格审查和认知评价结果,按照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等要求,经过集体研究向县委提出提名建议人选,进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任。
五、要严肃提名推荐纪律
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依纪依规推荐提名,规范初始提名行为。要建立提名推荐资格审查制度和初始提名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党组织或领导班子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提名推荐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规定或被推荐提名人选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等不当提名推荐行为,要倒查追究提名责任。要建立提名结果定期通报制,由纪检和组织部门共同参与提名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将推荐提名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对组织提名的形成过程和结果在适当的范围进行通报,切实保障提名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公正。
六、要加强改进选任提名的组织领导
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工作,是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履行民主权力,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推荐工作,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关心参与干部选任提名工作,为规范干部选任提名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部门要建立完善规范干部选任提名工作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干部选任提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干部选任提名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提名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