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如何处理情况的通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今天,国家安监总局与监察部一起,在这里公布今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其中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死亡171人的煤尘爆炸事故,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特大爆炸事故(死亡8人,直接损失6908万元)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理结果已分别于今年8月上旬和11月下旬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他9起分别是:*年4月24日吉林蛟河腾达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0人;*年10月3日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4人;*年11月6日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死亡33人,失踪4人;*年12月2日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5人,失踪7人;*年12月15日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7人;*年12月22日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4人;*年5月18日,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56人;*年6月28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此外,*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特别重大空难事故,死亡55人。这11起事故通过调查认定,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535人死亡,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从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
一、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这些企业和业主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生命,非法生产,酿成事故。吉林蛟河吉安煤矿,抗拒政府禁令,非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致使大量积水灌入腾达煤矿,酿成事故。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蓄意瞒报,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二、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董家山隧道工程当年3月就发生过瓦斯燃烧事故,但不吸取教训,仍然麻痹大意,不按规定检测瓦斯,导致事故再次发生。河南鹤壁二矿已被列入政策性破产关闭,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吉化双苯厂,违章操作发生爆炸,致使含有大量硝基苯的污水流入松花江。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在配电室等改造工程中敷设质量不合格的电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辽宁阜新五龙煤矿事故前已测到井下采空区密闭泄漏、瓦斯超限而不处理,导致瓦斯爆炸。
三、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和地方方针政策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采矿权设置极不合理,不足0.6平方公里的区域设立五个矿,矿主长期非法超层越界,井上井下存在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对长期违法开采和重大隐患失察。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是所谓“资源整合”矿井,就在镇政府旁边非法生产,政府对其非法行为熟视无睹,县政府派驻的安全副矿长、监督员与不法矿主同流合污。
四、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所在的石沟镇,镇党委委员和煤管站站长都违法参股。山西左云新井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个别公务人员涉嫌受贿。
今天公布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对以上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构成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天公布查处结果,希望得到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我们要进一步改进事故调查工作,坚持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从快查处事故、追究责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不懈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